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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律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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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部[1](英語:Attorney-General's Department)是澳洲聯邦政府的部門,負責法律及律政行政。律政部的主管官員是律政部常務次長(Secretary of the Attorney-General's Department),主管律政部的政務官是澳洲律政部長(Attorney-General for Australia),現任為Michaelia Cash。僅次於律政部長的律政專員為澳洲副檢察長(Solicitor-General of Australia)。

律政部是聯邦初創時的七個國務部門之一,與聯邦同時於1901年1月1日創立。律政部是三個在歷史上沒有間斷運作的聯邦部門之一(另外兩個是國防部和財政部)。[2]
律政部內部下分四個司(group),各司由助理常務次長主管。四個司分別為:
- 澳洲民事檢察署(Australian Government Solicitor)
- 民事律政及公司事務
- 刑事律政
- 國家安全及緊急事件處理
律政部總部位於澳洲首都領地坎培拉的巴頓區政府辦公區內,國家圍3-5號(3-5 National Circuit)的羅伯特·蓋蘭辦公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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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
受某些其他國家制度影響,一些中文資料將澳洲的律政部長(Attorney-General)職位譯為「檢察總長」,但澳洲的律政部長是負責律政行政的政務官(相當於英語同名的美國官職美國律政部長),兼負類似英格蘭及威爾斯檢察總長作為政府法律顧問的職責,而澳洲負責刑事檢控的官員則是刑事檢控專員(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其負責的行政辦公室(刑事檢控署)是律政部下屬機構,但獨立運作,律政部長無權干預具體案件。
其他翻譯包括「總法務官」及「律政部長」。
律政專員列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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