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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林家滅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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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林家滅門案於2009年7月18日在澳洲新南威爾斯州雪梨西北方郊區北艾坪英語North Epping, New South Wales發生,從事報攤生意的中國移民林暋與妻子林雲麗、兒子林涵及林濤、小姨子林雲彬一家五口人遭殺害,屍體直至翌日才被妹妹林姝發現,而全家唯一的倖存者是案發時在新喀里多尼亞遊學的大女兒林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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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長達兩年的調查,澳洲於2011年5月5日以謀殺罪名逮捕了林姝的丈夫謝連斌。經過數次延宕,案件第三次庭審於2015年12月進行,懸案陪審團出席。謝連斌隨後獲准保釋,案件於2016年重審,陪審團於2017年1月12日以大比分裁定謝連斌犯五項殺人罪。同年2月13日,法庭判處謝連斌五項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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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2009年7月18日凌晨,新南威爾斯州北艾坪英語North Epping, New South Wales,45歲的報攤老闆林暋、43歲的妻子林雲麗、12歲的二兒子林涵、9歲的小兒子林濤、39歲的小姨子林雲彬被棍棒打死[2]。早上9點,39歲的林暋妹妹林姝覺察到報攤沒有開門,於是在丈夫謝連斌的陪同下來到林暋家。兩人從沒上鎖的大門進入屋內,發現了謀殺現場,遂撥打000英語000 (emergency telephone number)呼叫救護車。在解釋現場狀況的時候,林姝無法詳述[1][3]。隨後謝連斌留下林姝在案發現場,去梅里蘭茲英語Merrylands, New South Wales接林姝的父母林養飛和朱鳳琴[1]。警方與醫護人員隨後趕到現場,當場宣告被害的五人死亡。葬禮於2009年8月8日在雪梨奧林匹克公園舉行[4]

調查

警方刑偵人員注意到天花板和地板都有非常明顯的血液飛濺痕跡。受害者臉部遭毀容,需要透過法醫分析辨別身份[5]。現場沒有闖入痕跡,暗示兇手有帶鑰匙。屋內也沒有洗劫或盜竊的模樣。從現場情況判斷,警方認為兇手十分了解屋子的布局,清楚保險絲的位置,而且選在林珺不在家的時候下手(這一點從兇手沒有進她房間判斷)[1]。法醫判斷嫌犯在一開始使用錘子狀的物件犯案,這個錘子在審判中據稱是從一家折扣店購買的[2]。除此之外,五名死者有四人存在窒息跡象[1]。現場出現24個明顯的血鞋印,尺碼為美國碼8.5到10.5,證明兇手單獨作案。

15歲的大女兒林珺參加學校切爾滕納姆女子高中英語Cheltenham Girls High School組織的新喀里多尼亞遊學,成為全家唯一倖免於難的人。林珺後來看Facebook才了解到家人遇害[6]。案發後,爺爺林養飛和奶奶朱鳳琴成為她的法定監護人,三人繼續經營林暋留下的報攤[1]。林珺後來表示自己當時經常遭到謝連斌性虐待[7]

案發一個月後,本那比特勤隊(Strike Force Norburn)參與協調調查工作[8]。2010年5月,新南威爾斯州犯罪委員會(NSW Crime Commission)向朱鳳琴表示現場鞋印出自一雙亞瑟士運動鞋。警方對謝連斌進行長達半年的視頻監視,結果發現謝連斌將一雙9.5碼亞瑟士運動鞋的鞋盒剪碎,沖進馬桶[9][10]。而在案發當天早上,謝連斌清洗了自家車庫。法醫人員到謝連斌家搜查,在車庫的地板上發現了一個污點,皇家檢察官英語Crown prosecutor (Australia)稱是血跡[11]。之後經過美國公司Cybergenetics分析,證實血液帶有五名遇害者中四人的DN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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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

經過深入調查,2011年5月5日上午9時許,謝連斌在北艾坪家被捕,2012年12月19日受審[12]。正式審理定於2013年9月進行,以等待部分證物的基因檢測結果[13]。談及犯案動機,當局表示,2006年,在中國擔任耳鼻喉科醫生的謝連斌移居澳洲墨爾本,在當地開了一家餐館,但因為生意不佳結業,其後搬到雪梨。謝連斌眼看妻子哥哥一家過著不錯的生活,覺得臉上無光,內心也感到失落,於是有了殺人念頭[1]。與此同時,謝連斌看上了外甥女林珺[14]。而根據《羊城晚報》報道,謝連斌1981年考上廣州醫學院(現廣州醫科大學)臨床專業,1986年分配至廣州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耳鼻喉科,後辭職下海經商,做起了摩托車配件生意,期間認識林姝,結婚後於2001年移民澳洲。據謝連斌朋友透露,謝連斌移民後曾幾次回廣州,期間看到昔日的同學或是走上領導崗位,或是成為醫院的骨幹,心理失衡,估計是這樣對親人痛下殺手[15]

2013年7月22日,新南威爾斯最高法院英語Supreme Court of New South Wales宣布將開庭時間延後到2014年3月17日,相關安排得到控辯雙方同意,具體原因不得而知[16]。2014年5月20日至21日,林養飛在最高法院表示自己得知五位親人遇害非常害怕[17]

第二次庭審於2014年8月開始,後因庭審法官出現健康問題宣布推遲[18]。案件到2015年2月繼續開庭,法庭不允許謝連斌在開庭前保釋[19],謝連斌也表示不認罪[20]。謝連斌的辯護律師稱被害人身上的傷表明兇手不止一位[20]。2015年12月1日,經過九個月的審判和11天合議,12名陪審員遞交了兩份說明,表示無法達成定罪判斷。首席法官伊莉莎白·富來頓(Justice Elizabeth Fullerton)表示可以接受12比1的大比分裁決時,陪審團仍無法達成共識。富來頓於當天正式解散陪審團[20]。重審日期隨後被定為2016年8月。謝連斌於2015年12月8日獲准假釋[21]

終審於2016年6月在雪梨進行[22]。和之前的庭審一樣,陪審團無法達成一致裁決,富來頓法官建議法院按照11比1的大比分進行裁決[23]。2017年1月12日,評審團裁定謝連斌犯有五項謀殺罪,全部罪名成立[24]。2017年2月13日,法庭判處謝連斌五項終身監禁,不得假釋[25]。2021年2月,謝連斌的上訴被駁回[26]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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