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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實味
中国作家(1906-1947)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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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實味(1906年4月5日—1947年7月1日),原名王思禕,字書翰,河南潢川人,中國共產黨黨員,1930年以後用「實味」的名字投稿,還用過蒼滄,詩薇、石巍等筆名。在延安整風運動中被捕,1947年7月1日被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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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王實味1906年4月5日(陰曆3月12日)生於河南省潢川縣。父親王言炳是光緒十七(1891)年的舉人,因時局不穩未能做官以教書為業。4歲喪母,6歲上小學,13歲小學畢業(當時小學7年制),17歲中學畢業(中學四年制)。他從小學到中學,學習成績一直名列前茅。因受父親薰陶,古文功底較厚,他的老師曾誇他是「天上的玉麒麟下凡」。1923年秋考入官辦河南留歐留美預科學校,後因家貧退學[1]。1924年以第一名的優異成績(尤其是英語極佳)考取郵務生職務,隨即派駐駐馬店處理掛號信函,服務洋人郵政經理[1],薪酬30銀元[1]。因此和同是郵務生的孟昭瓚相識成為好友。
1925年8月考入北京大學文院預科。在北大時魯迅的小說對其有很深的影響,同班同學中有張光人、王文元。在大學一年級以郵差和經理為角寫出書信體小說《休息》[1]。1926年1月,王實味經陳清晨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在三一八慘案(即劉和珍等學生在天安門抗議,遭段祺瑞政府軍警擊斃)後,北大輿論極其同情學運。魯迅離開北大往上海避難。7月創作小說《毀滅的精神》但時隔一年才發表。1927年初王實味開始追求同是北大學生的共產黨員李芬。李芬先前和表哥結婚並育有一子,表哥病故後來北大讀書,因此不願與王交往。王的追求使李芬心中不安,便請求同鄉的黨支部書記段純代為說明拒絕,而段小題大做召集會議公開批評王實味的行為,王也因此離黨。1927年夏因無法負擔學費未能順利完成學業[1],此後王到南京投奔孟昭瓚,並短暫在泰安教書,期間一度寄信給魯迅、創造社,新月社希望可以發表自己的小說。1928年底王在南京同學曹孟君家小住時見到了劉瑩,劉告知王實味關於李芬就義的消息,對他大有震撼。1929年3月,王實味移居上海期望可以賣文為生,主要從事翻譯和寫作。1930年1月王與劉瑩結婚。在這期間北大時代的同學王凡西也在上海,王凡西是留蘇的托派,回國後和惲代英等人從事工人運動,雖然王實味同意托派的一些主張,但還是希望黨不要分裂,並未參加托派組織。王凡西和王實味共同翻譯了許多作品,雖然實際上見面不多。同時王實味也和左聯和展開社有來往,經陳其昌牽線幫助展開社的王獨清翻譯了『列寧遺囑』。1931年1月,夫婦二人離開上海赴東北教書。7月劉瑩懷孕因而回到上海。1935年王回到河南在開封女中教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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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蒙冤
抗戰開始之後王實味拿到了北大校友范文瀾的介紹信前往延安,1937年9月,此時劉瑩懷有身孕,王只得自己一人前往延安。1938年進入延安馬列學院的編譯部。時局動盪寄出的家書久久沒有回信,王以為妻兒罹難時常落淚。1939年同在馬列學院的薄平和王實味『結婚』,一起過生活。1941年8月馬列學院更名為「中央研究院」,王實味任特別研究員。
1942年2月延安開始整風運動,毛澤東在2月份發表的《反黨八股》中說:「黨八股的第二條罪狀是:裝腔作勢,藉以嚇人……魯迅曾經批評過這種人,他說:『辱罵和恐嚇決不是戰鬥』。科學的東西,隨便什麼時候都是不怕人家批評的,因為科學是真理,決不怕人家駁……從前許多同志的文章和演說裡面,常常有兩個名詞:一個叫做『殘酷鬥爭』,一個叫做『無情打擊』。這種手段,用了對付敵人或敵對思想是完全必要的,用了對付自己的同志則是錯誤的」。
文藝界馬上做出回應,《解放日報》在1942年3月左右發表了一系列批評文章,認為當時延安存在等級制度、壓制言論等現象。文章包括丁玲的《「三八節」有感》(3月9日),艾青的《了解作家,尊重作家》(3月11日),羅烽的《還是雜文的時代》(3月12日),王實味的《野百合花》(3月13、23日),蕭軍的《論同志之「愛」與「耐」》(4月8日)等。 [2]。
王實味積極參加整風工作,在整風壁報上發表幾篇短文批評「中央研究院」的負責人羅邁,在3月23日的壁報上發表了「我對羅邁同志在整風檢工動員大會上發言的批評」文章主要批評羅的家長制,壓制群眾的作風。毛澤東在3月31日討論《解放日報》改版的一次講話中批評了「絕對平均主義」,「小資產階級的空想社會主義」,「冷嘲暗箭」的筆法[3][4]。5月2日,毛澤東在《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中講到:文藝工作「有些什麼問題應該解決的呢?...立場問題。我們是站在無產階級的和人民大眾的立場。對於共產黨員來說,也就是要站在黨的立場,站在黨性和黨的政策的立場。...態度問題。...比如說,歌頌呢,還是暴露呢?...工作對象問題,...文藝工作的對象是工農兵及其幹部。...最後一個問題是學習,我的意思是說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和學習社會。...馬克思主義的一個基本觀點,就是存在決定意識,就是階級鬥爭和民族鬥爭的客觀現實決定我們的思想感情。但是我們有些同志卻把這個問題弄顛倒了,說什麼一切應該從『愛』出發」。
報紙上對王實味等人的批判文章大量湧現。6月,「中央研究院」開座談會批判王實味,10月份被開除出黨,打入"反黨五人集團" [5], 蕭軍是唯一一個站出來為王實味鳴不平的人,結果卻引火燒身[6]。
6月國民黨也注意到延安的動向,「野百合花」在重慶翻印出版,廣東國民黨部編的《民族文化》雜誌也發表了這篇文章。中統的劉光煜、吳慕風寫了一本小冊子《關於〈野百合花〉及其它—延安新文字獄真相》,1942年9月由統一出版社出版[7],據說這是當時中統印行的反共宣傳小冊子中最暢銷的一種。
1943年4月1日,在搶救運動中,中央社會部部長康生下令將王實味正式逮捕。5月24日「搶救運動」結束後,中央社會部副部長李克農主持了甄別工作。這年夏王實味被關押在位於棗園後溝的西北公學,他在這時寫出了一份關於自己在上海期間的托派身份的材料,內容都是「自誣之詞」。1946年,在中共對「搶救運動」中遭批判的大部分人甄別平反時,王實味被認定為「反革命托派奸細分子」,認定王實味到延安來是有目的的,即進行有組織的「托派活動」。
1947年3月17日,中共撤離延安的前2天,王實味被中央社會部的2名青年工作人員押送撤離延安,4月16日走到目的地山西省興縣城郊晉綏公安總局的看守所,留下了王實味的甄別材料與押送行軍中的表現的材料2份文件。王實味3次給甘露、譚政文、張稼夫寫信表示沒有精神病,要求到晉綏分局宣傳部或報社做翻譯工作。1947年6月12日,國軍飛機炸毀了王實味被關押的看守所。晉綏公安總局準備轉移,6月13日晉綏公安總局負責人書面報告請示在山西臨縣的中央社會部:[8]
托派奸細份子王實味由延安至晉綏行軍途中進行挑剔離間等破壞活動,四月十六日,送來我處關押後,不僅毫無悔意,且更變本加厲,污衊謾罵我黨,剛來即說他不是托派,是好共產黨員,冤枉了好幾年,快拖垮了,又說他向記者說話承認他是托派奸細是自我犧牲,是被迫的,使他神經受了刺激,身體也垮了,因此提出要特別優待他,每天要吃雞子白面。
後又說他本來沒問題,只是在行軍中發了一下脾氣,便將他扣起來,說共產黨不講民主,不保障人權,言行不一致。
我處審訊科昨日被蔣機轟炸,急於搬家,根據王實味的罪惡及表現,實屬無法改造,故請示處決批准後,我們於昨夜在興縣將王犯密秘處死,特此報告!
根據中社部領導批示,1947年7月1日夜,晉綏公安總局審訊科將王實味秘密處決,砍殺後掩埋於一口枯井中,王實味時年41歲[9]。此事在若干年後年以「1947年7月,在戰爭環境中被處決」一句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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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後和評價
1948年春,毛澤東率中央前委從陝北赴晉察冀途徑臨縣三交鎮,第一次聽說王實味已經被處死,對此表示不滿,說「要XXX賠我一個王實味」。落款為1948年3月23日的中社部的一份材料,向中央匯報了處死王實味的批准經過與理由。1948年3月25日,毛澤東從臨縣到興縣蔡家崖在賀龍的窯洞住了8天,參加了晉綏高幹會,接見了《晉綏日報》工作人員,此期間與賀龍談了王實味被處死的問題。賀龍後來與他人說保安機關在延安撤退時不該亂殺人。1948年9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重要的「九月會議」前一周,1948年8月31日中央社會部一負責人就王實味被處死問題向中央交了一份檢討報告:[10]
我應付主要責任。當時我距中央僅一河之隔,且有電台與中央聯繫,這樣殺人大事,尤以負保衛工作主要責任者,事先即未請示,事後也未報告,只藉口軍事緊急情況及強調王實味由延安撤退到興縣時的反動言行,不顧黨的政策,擅自批准晉綏公安局的請求,將王秘密處死,這充分表現我無組織無紀律,圖省事,怕麻煩,自以為是,表現自己的錯誤......
毛澤東在9月1日批示:[10]「有所聲明即夠,不必議處。」劉少奇、周恩來、朱德、任弼時、鄧小平、彭真、饒漱石、聶榮臻、賀龍等都在報告上圈閱。
1958年1月26日出版的《文藝報》,刊出《再批判》特輯,毛澤東親自改定的編者按,回顧歷史,說:「再批判甚麼呢?王實味的《野百合花》,丁玲的《三八節有感》,蕭軍的《論同志之「愛」與「耐」》,羅烽的《還是雜文的時代》,艾青的《了解作家,尊重作家》,還有別的幾篇。上舉各篇都發表在延安《解放日報》的文藝副刊上。...這些文章是反黨反人民的。一九四二年,抗日戰爭處於艱苦的時期,國民黨又起勁地反共反人民。丁玲、王實味等人的文章,幫助了日本帝國主義和蔣介石反動派。上述文章在延安發表以後,立即引起普遍的義憤。延安的文化界和文藝界,針對這些反黨言論展開了嚴正的批判。」
1962年1月30日,毛澤東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七千人大會)上的談話中說:[11]「還有個王實味,是個暗藏的國民黨探子。在延安的時候,他寫過一篇文章,題名《野百合花》,攻擊革命,誣衊共產黨,後頭把他抓起來,殺掉了。那是保安機關在行軍中間,自己殺的,不是中央的決定。對於這件事,我們總是提出批評,認為不應當殺。他當特務,寫文章罵我們,又死不肯改,就把他放在那裡吧,讓他勞動去吧,殺了不好。」 [12]。
1985年,王實味的「老同學、老同志與老朋友」王凡西說:「王實味是中共歷史上第一次文字大獄的被害人;他是史達林──毛澤東文藝政策施之於中國的第一個犧牲者;他又是中共內部第一個挺身而出、反對高幹特權、尋求內部民主的知識分子。...王實味不是恃才傲物的人,尤其不會故作倨傲。他宅心善良,性子耿直。要說毛病,也許是暴躁一點,太易激動。一不合意,他便會臉色變青。對朋友,不分新舊,他一樣會在性使氣」 [2]。
1982年2月,中共中央組織部作出了《關於潘芳、宗錚、陳傳綱(即成全)、王汝琪(即王里)四同志所謂「五人反黨集團」問題的平反決定》,為王實味案平反提供了契機。王實味的妻子劉瑩在文化大革命之後才得知他的死訊,在劉瑩和當年中央研究院工作人員溫濟澤的努力下,王實味才得到徹底平反。[13]
1982年出版的《毛澤東著作選讀》下冊最後一頁注釋:「關於他(指王實味)是暗藏的國民黨探子、特務一事,據查,不能成立。」1991年2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作出了《關於對王實味同志托派問題的複查決定》,說:「1942年整風時,發表了《野百合花》、《硬骨頭與軟骨頭》等文章,受到幫助和批判。1942年10月被開除黨籍,同年底因反革命托派等問題被關押。1946年結論為「反革命托派奸細分子」。1947年7月,在戰爭環境中被處決。 ……在現有王實味的交代材料中,王對參加托派組織一事反反覆覆。在複查中沒有查出王實味同志參加托派組織的材料。因此,1946年定為「反革命托派奸細分子」的結論予以糾正,王在戰爭環境中被錯誤處決給予平反昭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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