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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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癌是一種生長在皮膚上的癌症,它是由異常的細胞發展而來,甚至有可能會侵犯擴散到身體不同部位[1]。由於皮膚癌常常在表皮層中發展,腫瘤常常清晰可見,因此大部分時間,可以在早期發現皮膚癌。 與包括肺癌、胰腺癌、胃癌在內的大多數癌症不同,因皮膚癌死亡的人數很少[2]。皮膚癌是最常見的癌症,超過了肺癌、乳房、結腸直腸癌,前列腺癌[2] 。最常見的3種皮膚癌是基底細胞癌(BCC)、鱗狀細胞癌(SCC)和黑色素瘤[3]。前二者和其他較少見的皮膚癌被稱作非黑色素瘤皮膚癌(NMSC)[4][5]。基底細胞癌生長速度慢,且可能破壞周圍組織,但較不會遠端轉移或致死[4];通常皮膚上出現以無痛突起的區塊,表面發亮伴隨著小血管,或是於突起處有潰瘍[3]。鱗狀細胞癌則較基底細胞癌容易轉移[4],通常呈現具鱗狀表皮的硬塊,但也可能以潰瘍形式表現[6]。與基底細胞癌、鱗狀細胞癌比較,黑色素瘤較為少見,但是黑色素瘤是當中表現最為惡性的,可能的徵象包括痣的大小、形狀、顏色發生改變,痣的邊緣不規則,顏色不均勻,可能會癢或是流血[7]。
皮膚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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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底細胞癌,注意珍珠狀外觀以及微血管擴張。 | |
症狀 | skin lesion[*]、小結節、痣、癢、burning sensation[*]、皮膚潰瘍 |
類型 | integumentary system cancer[*]、皮膚腫瘤[*]、皮膚病、疾病 |
病因 | CMM[*]、紫外線 |
分類和外部資源 | |
醫學專科 | 皮膚病學 |
ICD-10 | C43-C44 |
ICD-9-CM | 172, 173 |
ICD-O | 8010-8720 |
MedlinePlus | 001442 |
eMedicine | 276624、870538、1100753、1965430 article/276624, article/870538, article/1100753, article/1965430 |
MeSH | D012878 |
超過九成的皮膚癌案例是由於暴露在太陽光紫外線而造成的[8],而這樣的暴露會增加罹患上述三種主要皮膚癌的風險[8]。臭氧層漸薄可能是導致暴露增加的原因[4];而日曬機是近年來另一項常見的紫外線來源[8]。以黑色素瘤和基底細胞癌來說,童年時期的暴露特別有害[9];而以鱗狀細胞癌來說,總暴露量較暴露的時期更關鍵[8]。二到三成的黑色素瘤是由痣發展而來[9]。膚色較白的人[3]、免疫系統功能不佳的人,如接受特定藥物、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或愛滋病患者[4][10],有較高的罹病風險。皮膚癌必須經由切片診斷[7]。
減少紫外線的暴露,並且使用防曬油是預防黑色素瘤及鱗狀細胞癌最有效的方法[9][11],但目前對於防曬油的使用對基底細胞癌的影響還不清楚[11]。非黑色素瘤皮膚癌通常都是可治癒的[4]。治療主要是透過手術切除,還有較不常見的放射線療法或是局部藥物如氟尿嘧啶[3]。黑色素瘤的治療則會牽涉到手術、化學治療、放射線治療以及標靶治療的組合[7]。而那些發生遠端轉移的病患,緩和醫療可能有助於改善生活品質[7]。罹患黑色素瘤的存活率在所有癌症當中較高,在英國五年存活率可達86%,在美國可達90%[12][13]。
皮膚癌是最常見的癌症形式,全球來說佔了癌症總數的四成[4][14]。它尤其常見於膚色較淺的人們[15]。最常見的類型為非黑色素瘤,每年約新增2至3百萬人罹病[9][16]。這是粗估計的數值,由於較精細的數據並未被持續追蹤[3]。在非黑色素瘤當中,約有八成屬於基底細胞癌,而其中兩成屬於鱗狀細胞癌。在英國,截止至2009年,平均每年有9,500人罹患此病,2,300人死亡[17]。在20歲到30歲的人群中,黑色素瘤是最常見的癌症之一[18], 多由長時間的太陽照射造成[19]。這兩種癌症鮮少造成死亡案例,在美國這兩種癌症造成的死亡案例佔癌症死亡總數的0.1%以下[3]。全球案例顯示2012年共新增23.2萬起黑色素瘤案例,而黑色素瘤在當年共造成5.5萬起死亡案例[9]。澳洲及紐西蘭有全球最高的黑色素瘤致死率[9]。在過去20到40年這三種類型的皮膚癌發生率變得更高,尤其在那些以白人為主的國家[4][9]。
分類
三種最常見的皮膚癌見下表:
另外幾種較不常見的皮膚癌包括卡波西氏肉瘤,角化棘皮瘤,梭形細胞腫瘤,皮脂腺癌,微囊附屬器癌等。
參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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