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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代貝德福公爵約翰·羅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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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代貝德福公爵約翰·羅素(英語:John Russell, 4th Duke of Bedford;1710年9月30日—1771年1月5日) ,是18世紀50至70年代英格蘭主要議會派「貝德福輝格黨」領袖。[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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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2年在他兄長第三代貝德福公爵賴奧斯禮·羅素死後一年繼承公爵爵位,1744年任海軍大臣。1761年任掌璽大臣。他極力主張和平,1762年奉命前往法國進行談判,翌年簽訂《巴黎和約》。1763年任樞密院大臣。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政治集團中有桑德威治勳爵、高爾勳爵、韋默思勳爵和R·里格比等著名人物。1765年他因眼疾退出公職,其集團在他死後仍存在約10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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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約翰·羅素於1735年與黛安娜·史賓賽結婚。黛安娜的父親是第三代巽德蘭伯爵查爾斯·史賓賽,母親是第一代馬爾博羅公爵約翰·邱吉爾的女兒安妮·邱吉爾。兩人沒有子女。
1737年,約翰·羅素再娶高爾伯爵之女葛楚德·高爾,兩人共有1子1女:
- 法蘭西斯(1739年—1767年),第五代和第六代公爵的父親
- 卡羅琳(1743年—1811年),馬爾博羅公爵夫人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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