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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市旗

美國紐約市的象徵旗幟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紐約市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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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旗(英語:flags of New York City)包括紐約市的市旗,紐約市五個行政區的旗幟(布朗克斯布魯克林區曼哈頓皇后區史泰登島) ,紐約市部分市政部門的旗幟。紐約市旗是一面水平三色旗,中央有藍色的紐約市徽。三色旗設計源自於荷蘭共和國時期的親王旗,在1625年被用作新阿姆斯特丹的旗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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飄揚的紐約市旗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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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舊市徽的非正式市旗,在1915年被現在的市旗取代

紐約市在設立之後曾長期沒有正式市旗和市徽[1]。在19世紀末期,紐約市開始使用一面非正式市旗,為白底內有圓形藍色紋章。

1914年,為慶祝紐約第一任英國統治時期市長就任250週年,紐約市藝術委員會任命了一個藍絲帶委員會,設計紐約市的第一個正式市徽和市旗。該委員會向紐約歷史學會英語New-York Historical Society詢問了紐約在荷蘭和英國統治時期的徽章,並將其融入新的市徽和市旗[1][2]

委員會這樣描述他們建議的市旗[1]

在我們的旗幟中,顏色是荷蘭式的,紋章是英國式的,頂飾是非常美國式的。但旗幟是城市的旗幟,一個成長源於全部民族的城市,紐約是偉大的國際都會
— Committee of the Art Commission Associates, Seal and Flag of the City of New York, p. 84

這麼旗幟在1915年4月6日通過,並在6月24日第一次公諸於世[3]

現有的設計可追溯至1977年12月30日,市徽部分進行了小幅修改,標註年份從1664年(英格蘭王國佔領紐約的年份)改為1625年。這一改變源於紐約市議會議長保羅·奧德懷爾英語Paul O'Dwyer的提案。他出生於愛爾蘭。變更的目的是強調荷蘭人在紐約歷史上的貢獻,淡化英國人遺產。年份選擇在當時引發爭議。第一副市長詹姆士·A·卡瓦納(James A. Cavanagh)的助手稱「在對提案的研究中,我發現1625年這一年份缺乏證據」。時任市長亞伯拉罕·比姆英語Abe Beame的一位助手認為1624年是更正確的年份,因為這一年才是紐約真正由荷蘭管制的年份。亦有觀點認為選擇這一年份的原因僅是為了超過波士頓的1630年。雖然如此,市長還是簽署了奧德懷爾的提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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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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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版紐約市旗

紐約市行政法規英語New York City Administrative Code第2-103條規定紐約市旗設計如下:

市旗由橙、白、藍三色垂直條紋構成,尺寸相等(藍色最靠近旗桿)。旗幟中央(或白色部分)內有藍色市徽。其顏色應和1625年時的荷蘭聯合旗幟相同[5]

顏色

藍色,白色和橙色曾是荷蘭國旗的顏色。橙色由威廉一世採用。委員會報告提到「顏色順序效仿法國國旗比利時國旗和其他三色旗,將最深的顏色放在靠旗桿的位置」[1]

紐約歷史學會英語New-York Historical Society最初建議採用橫向三色旗,以體現更多荷蘭旗幟特徵,但委員會保留了縱向三色旗設計[2]

象徵

  • 白頭海雕:美國的象徵。
  • 美國原住民:這片土地最初的居民。
  • 水手:殖民者的象徵。
  • 河狸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象徵。該公司是紐約的第一家公司。河狸是紐約州的官方動物。
  • 風車:銘記紐約的荷蘭歷史和繁榮的製粉工業。
  • 麵粉桶:17世紀齊,紐約曾短暫壟斷製粉權。
  • 1625:最初是1664年。紐約歷史學會的歷史學家稱這一年份是「隨意的」。曼哈頓區歷史學家Michael Miscione稱這一年份「完全錯誤」[4]

矛盾之處

雖然紐約的行政法規規定市旗省略市徽的拉丁語部分[5]。但紐約市親王上的市旗顯示有拉丁語標語[6]

使用

紐約市旗飄揚在紐約市政廳警察廣場1號,以及一些市有財產(例如公園)[7][8]

一些紐約市的體育隊伍使用紐約市旗顏色作為隊伍的官方顏色,例如NBA紐約尼克斯MLB紐約大都會[9]MLS紐約城足球俱樂部[10]。2017年,紐約城足球俱樂部在其隊服上添加了三色旗,並用「NYC」三字替代紋章[11]國家冰球聯盟紐約島人也使用橙、藍、白三色。雖然該隊在2015年搬遷至布魯克林區,但在該隊主場位於長島拿騷縣時,官方顏色也是藍色和橙色[12]

市長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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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長旗

紐約市長辦公室有其自己的旗幟,在紐約市旗的市徽上方加上了五個五角星,代表紐約市的五個區。市長旗的尺寸是33英寸乘44英寸[6]

議會旗

紐約市議會旗是在紐約市旗的市徽下方添加「COUNCIL」文字[6]

各行政區旗

目前僅有布魯克林區和布朗克斯區有正式區旗。其它三區的旗幟都非正式旗幟。史泰登島曾在1990年代和2000年代早期試圖將其旗幟成為正式區旗,但未成功[13]

布朗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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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克斯區旗

布朗克斯區旗是一面橫向三色旗,自上而下是橙、白、藍三色條紋,模仿了荷蘭傳統三色。旗幟中央有月桂花環,代表榮譽和聲望。花環環繞布朗克家族英語Jonas Bronck的紋章。這一紋章包括一盾牌,內有自海面升起的太陽,象徵和平、自由和商業。紋章上部是一頭展翅且頭部朝東的鷹,代表「新世界的希望,同時不忘舊世界」。紋章下方有拉丁文格言「ne cede malis」,意為「不屈於邪惡」,也是布朗克斯區的格言[14]

布朗克斯第一次被採用是在1912年3月,並在1915年6月29日得到承認[15]

布魯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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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魯克林區旗

布魯克林區旗至少自1860年就開始使用。當時布魯克林是獨立城市[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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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的布魯克林市政廳,右側旗幟是布魯克林區旗

布魯克林區旗是白底,中央有布魯克林區徽。布魯克林區徽是正義女神圖案,背景色是藍色,並附有束棒。束棒由六根桿構成,代表最初的六個荷蘭人居民點[16]。徽章由深藍色環繞,並寫有古荷蘭語格言「Een Draght Maekt Maght」(現代荷蘭語「Eendracht maakt macht」),意為「團結就是力量。環形部分還寫有「Borough of Brooklyn」。外沿部分使用金色。藍色和金色也是布魯克林區的象徵色。

曼哈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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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哈頓

曼哈頓的非正式區旗和紐約市旗非常相似,唯一的區別在於中央的紋章改為曼哈頓區徽[17]

皇后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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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區

皇后區區旗由三個橫向條紋構成,其頂部和底部的條紋是天藍色,中央條紋是白色。這些顏色由來於第一任荷蘭總督威廉·基夫特英語Willem Kieft的紋章。旗幟中央是貝殼串珠環形,以及一朵鬱金香、一朵玫瑰。旗幟左上有王冠圖案,以及「Qveens Borovgh」和「1898」字樣,均為金色。1898年是紐約市將行政區定為五個區的年份[14]

區旗上的符號代表該區的歷史。貝殼串珠代表當地的土著居民。鬱金香代表荷蘭人。紅白玫瑰是都鐸時期,象徵英格蘭和英國君主。王冠代表該區的名稱由來(在1683年紀念布拉干薩的凱瑟琳,這一年也是紐約最初12個郡的設立年份,皇后區亦是其中之一)[18]

皇后區區旗採用於1913年6月3日,並在四日後的一個慶祝活動中第一次亮相[18]

史泰登島

現在的史泰登島區旗採用於2016年[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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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奇蒙區旗

史泰登島有三面非正式區旗。第一面區旗為藍底,中央有橙色紋章。在這面旗幟使用時期,史泰登島的區名曾是里奇蒙區。史泰登島的第二面區旗定於1971年,是在時任區長羅伯特·T·康納英語Robert T. Connor舉辦的一場競賽中選出。這一旗幟為白底,中央有一個橢圓形,橢圓形內有藍天和兩隻白色海鷗,綠色部分代表鄉村景觀,白色部分代表城市景觀。橢圓形中央有金色的「Staten Island」字樣。文字下方的五條波浪線象徵環繞島嶼的水體。1971年版區旗被後來的區長詹姆士·奧多英語James Oddo批評,稱其看起來像弗萊希基爾斯垃圾處理場英語Fresh Kills Landfill[13]


2016年3月,奧多為史泰登島設計了新的區旗和區徽[16]。當時奧多表示他並未決定是否會嘗試令這面旗幟成為正式區旗[13]。紐約市在2017年購買了這面旗幟的版權,以在正式場合使用[19]

市政部門

警察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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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部門

紐約市警察局旗幟啟用於1919年。這面旗幟的左上方藍色部分有24個五角星,代表1898年合併構成紐約的城市和村莊。五個綠色及白色條紋代表紐約的五個行政區。因公殉職的警察會在棺木上覆蓋這面旗幟[20]

消防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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棺木上使用的變體版本

紐約市消防局由五條紅色和白色條紋構成,代表紐約的五個行政區。旗幟中央有一方形和馬耳他十字。馬耳他十字的中央是紐約市市徽,環繞梯子、消防栓、F.D、N.Y的字樣。在殉職的消防員棺木上,會使用帶金邊的豎版變體版本[21]

參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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