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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實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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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實名制是指使用者可以使用法定姓名(真實姓名)在部落格、網站或電子布告欄上註冊帳戶的一種制度。
此條目缺少有關由社交網站實行的網絡實名制的資訊。 (2022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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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需要提供身分證明和法定姓名。也可以使用公開的化名,但合法當局可以在刑事調查中使用此人的身分。
最早實施網路實名制的國家為南韓,如今網路實名制在保障網友的言論空間方面產生了很大的爭議。結果,南韓在網路實名制實施不久之後,2012年8月23日,南韓憲法裁判所8名法官一致做出判決,裁定網路實名制違憲。之後,南韓廢除了網路實名制。
南韓政府對網路的實名制
2006年,南韓政府著手制定《促進使用資訊通訊網及資訊保護關聯法》修正案時,已決定擴大涉及網站的範圍。2007年7月,南韓正式推行網路實名制,具體採用「後台實名」原則:使用者在註冊登入時必須使用真實的姓名和身分證號,而在前台發布訊息時,可以使用化名。 2011年3月,南韓放送通訊委員將Twitter、Facebook等社群網站排除於實名制對象以外,理由是社群網站屬私人領域,不適用實名制。7月,南韓入口網站Nate以及社群網站「賽我網」遭駭客攻擊,造成約3500萬名使用者的個人資訊外洩。11月,南韓遊戲運營商Nexon公司伺服器被入侵,約1300萬名使用者的個人資訊外洩[1]。
2012年8月23日,南韓憲法法院8名法官一致做出判決,裁定網路實名制違憲,南韓放送通訊委員會將根據判決修改相關法律,並將廢除網路實名制[2]。
中國政府對網路的實名制
2012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路資訊保護的決定》,規定使用者手機入網、辦理上網業務、為使用者提供資訊發布服務等情形需要使用者提供真實身分資訊[3]。[4]
關聯條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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