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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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僑(1462年—1534年),字惟升、維升,號東川,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吉水縣(今江西省吉水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羅僑為人性情純靜,寡嗜貪慾。其受學於張元禎。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江西鄉試第九十二名舉人,十二年(1499年),登己未科進士,授新會縣知縣,受到民眾愛戴。正德初年,入朝擔任大理右評事。正德五年四月,順天府大旱,羅僑於是因災進言,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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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聽說人之道理順,則陰陽和暢,政事荒蕪,則災害連發。最近京城大旱,陛下大發慈悲,釋放逃避戍役的囚犯,放寬株連的禁令,同事齋戒祈禱十多天,雨水仍然沒有到來。臣私下以為是天心仁愛未至。陛下臨朝聽政,有時直到太陽偏西,而與群小人親近玩耍,呼喊之聲卻通宵達旦,您用什麽來乘奉天心,奠定社稷大業呢!法綱日漸苛刻,則球越發嚴厲,盜賊在白天殺害人命,百姓漂泊流浪填滿道理,元氣零散。給事中御史雖知卻不敢議論,內閣官員陳述卻不敢盡言,這是堵塞蒙蔽的大禍啊。古代提升貶退大臣,必定有一定規則禮儀,肉刑不加士大夫。而近來公卿大臣離職,不講究禮節。比如前朝終丞劉大夏,貶值戍守邊疆,已達三年,陛下棄之不理,這不是用來善待德高年重的舊臣、尊敬大臣的禮節啊。本朝的法律條例,參考古今而定,足以用來懲治奸惡。而近來司法官仰承君主旨意,打壓善臣良民。古書稱:『賞罰過度則會施及淫人,刑罰過度則會牽連善人。如果不幸而又過失,那麼就寧願過度也不要過濫。』現在的刑罰,氾濫程度有何比此更嚴重的呢?希望陛下慎戒安逸遊玩,摒棄玩賞,遠離小人,召回舊時有德官員,同在朝官員,悉心圖治,並命令司法官謹慎遵守既定方針,即使有律刑輕微而情節嚴重情況,一定要奏請裁決,而不能擅自量刑輕重。如果這樣,尚可對上消除天災,對下可以收攬人心[1]。 |
” |
當時,朝中官員長期避諉諫言。羅僑奏疏呈上時,內心揣度必死無疑,於是便將棺材放在車上聽後發落。劉瑾大怒,假傳內宮聖旨譴責長達百句,命令朝廷大臣商議刑罰。大學士李東陽極力營救,得以改判貶為原籍擔任教職。同年秋天,劉瑾事敗,羅僑不久被徵召恢復原職,隨後他稱病辭職歸鄉。寧王朱宸濠反叛,王守仁在吉安起兵,羅僑首先赴義討伐平叛[2]。
明世宗即位後,羅僑即授台州府知府。在任期間建忠節祠,祀奉方孝孺。他還延請平民張尺,詢問民間疾苦。並按季節巡視田間,督促農桑,並講解提倡明朝婚喪祭祀禮儀,境內治理很好。嘉靖二年,政績考核卓越突出。都御史姚鏌為羅僑上疏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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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下冒犯君主威嚴而進諫,自古以來就是難事。從前『八黨』專權,逆賊劉瑾擾亂朝綱,朝廷大臣緘默不語,均明哲保身。然而給事中劉茝、評事羅僑卻為國赴難不顧自身安危,揭發時政弊端,僥倖生存下來。逢遇聖明君主,應當明顯加以獎勵提拔,並勉勵其從臣。然而羅僑擔任台州知府,劉茝擔任長沙知府,使胸懷忠誠竭心盡節的人才停留於常規的升遷中,臣私下為朝廷深感惋惜啊。[4] |
” |
世宗採納其進言,提升羅僑為廣東左參政,羅僑推辭。吏部則以公文催促,羅僑不得已而就任。一年後,便稱病辭職歸鄉[5]。
羅僑為人敦厚行,行為效仿古人。羅洪先居喪期間,仍然不停止講學,羅僑認為不合禮法,寫信指責。其峻峭直率的性格正是如此[6]。
家族
曾祖羅友順。祖父羅聲振。父羅穎,官太平府通判。母袁氏,贈安人。慈侍下。兄羅價;弟羅侃。
延伸閱讀
[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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