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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原住民工藝與藝術

泛指以原住民身分所從事之藝術創作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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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原住工藝與藝術,泛指以原住民身分所從事之藝術創作,依視覺藝術發展脈絡可分為:「傳統工藝」、「當代藝術」兩面向,傳統工藝媒材多以木雕、石雕、陶藝、織繡、編織工藝等為主;當代藝術特色則是具族群意識並應用複合媒材進行創作。

日治時期臺灣原住民工藝被稱為「原始藝術」,工藝作品被大量蒐藏展示及研究,成為博物館的標本、器物或文物。國民政府時期則有「山地藝術」、「山胞藝術」、「土著藝術」等稱呼。

1980年代中期,卑南族木雕家哈古於臺北雄獅畫廊舉辦〈頭目的尊嚴〉(1991)個展之後[1],原住民藝術家與現代藝術創作的質與量逐漸提升。1994年「原住民」獲得正名,乃以「原住民藝術」稱之。排灣族的高富貴延續三代傳承的立體木雕表現[2]撒古流·巴瓦瓦隆以各種媒材詮釋部落文化,阿美族季.拉黑子採取現代藝術表現,可做為代表性藝術家。

2000年後,裝置藝術盛行,原住民藝術家利用擅長的纖維、編織、鐵雕等多元媒材進行創作,例如魯凱族安聖惠[3]阿美族范志明[4]等作品呈現多面相,創作層次從「傳統圖紋」觀念,邁向社會議題的關懷、族群美感之轉譯,及個人生活情感等。原住民藝術的學術研究也從早期物質研究方向,例如陳奇祿《臺灣排灣群諸族木彫標本圖錄》[5]許功明《原住民藝術與博物館展示》[6]討論不同時期、性質的當代原住民藝術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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