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英格蘭法律原理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英格蘭法律原理
Remove ads

英格蘭法律原理》(英語:Institutes of the Lawes of England)是由愛德華·科克爵士撰寫的一系列法律論著,於1628年至1644年間分階段出版。[1]該作品被廣泛認為是普通法的重要基石,並且在美國最高法院裁決的超過70起案件中被引用。[2]其中涵蓋一些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件。例如,在1973年的《羅訴韋德案》案中[3],《英格蘭法律原理》被用作證據,表明在英格蘭舊有普通法下,發生在胎動之前的墮胎行為並不構成可公訴罪行。在更早的《美國訴 E.C. 奈特公司案》(United States v. E. C. Knight Co.,1895年)中[4],該書對壟斷的定義被大段引用。[5]柯克爵士的《英格蘭法律原理》對美國殖民地法律原則的發展亦產生了深遠影響。例如,該書受到早期美國法律學者和從業者的高度尊崇,包括湯瑪斯·傑佛遜,他在其有關法律理論和美國法律基礎的著作中引用了柯克的作品。這種影響在美國法律體系的形成階段起到了關鍵作用。《英格蘭法律原理》在19世紀多次再版,清晰表明了這部作品在18世紀的英格蘭和歐洲備受重視的程度。此外,該書還與一些高水準的文學聯繫密切。例如,大衛·休謨曾在1764年向書商安德魯・米勒(Andrew Millar)要求以廉價形式將該書提供給一位法國朋友。[6]

快速預覽 英格蘭法律原理, 作者 ...
Remove ads

參考文獻

Loading content...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