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文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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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文書法是指以藏文為載體文字的的書法。與漢字書法和蒙古文書法不同的是,書寫藏文的工具是竹筆(屬於硬筆書法)[1],以碳墨為主要書寫顏料。

書法用具
- 筆:《丹珠爾經.工巧部》專門記載了:為了便於書寫不同的字體,竹筆分為圓竹筆和三棱竹筆。採用了青藏高原上生長的一種箭竹,製作圓竹筆將其風乾後削制;三棱筆則需要用煙燻到比較柔軟時削制。
- 墨:墨汁則是採用高原柳樹枝放進銀制的制碳筆筒,煅燒,冷卻後得到。由於之後唐卡畫顏料製作的技術嫻熟以後,書寫藏文的顏料從單一的墨汁,發展到金,銀,硃砂,綠松石,等製作的顏料。傳統的八寶墨是用金、銀、珍珠、珊瑚、百海螺、紅樹汁、硃砂、綠松石、研磨而成,專門用於書寫經書、重要公文等[2]。
特點
藏文以基字為中心,五個前加字一定要寫在前邊,十個後加字寫在後邊,三個上加字寫在它的上邊,四個下加字寫在它的下邊,二個又後加字寫在後加字的後邊。其書寫順序是依基字的前加、後加、再後加的次序逐步進行。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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