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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軍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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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軍事化(英語:Militarization of Police),指警察或執法人員使用軍事設備和軍事戰術,這包括使用裝甲輸送車、突擊步槍、衝鋒鎗、閃光手榴彈、[1][2]榴彈發射器、[3] 狙擊步槍及特種武器和戰術(特警) 的裝備。[4][5]


手段
這種軍事化的執法方式,也可以如情報機構般,記錄公共和政治活動家參與的公眾活動[6][7],甚至採用更激烈的執法方式。[8][9] 刑事司法教授彼得Kraska將警察軍事化定義為「民警越來越採用類似軍國主義和軍事模式」的方式執法及採集情報。[10]觀察員發現社會越來越以軍事化方式維持治安及監察示威者。[11][12] 自1970年代以來,防暴警察開始向抗議者使用槍枝與發射橡膠子彈或塑料子彈。[13] 催淚氣體由美國軍隊於1919年研發,目的是用於控制騷亂,在2000年代後被廣泛用來對付示威者。在戰爭中使用催淚瓦斯是被多項國際條約所禁止的[14],且大多數國家已簽署;然而,用於執法或用於國內的非作戰軍事用途的情況下是允許的。
反響
美國兩大政黨已對警察軍事化有密切關注。美國的卡托研究所和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均表達了對這種做法的批評。美國警察同業會表示,執法人員配以軍事裝備,可保障自身安全,並使他們能夠保護公眾及其他前線人員(如消防隊員和應急醫療服務的人員)。然而,2017年的一項研究顯示,不論當地的犯罪率如何,警察部隊若配以軍事裝備,將更有可能遇上來自公眾的暴力。[15]
參考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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