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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浩敏
中華民國第10任司法院院長(大法官兼任)・第1任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律師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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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浩敏(1939年1月2日—),出生於臺灣苗栗縣頭屋鄉[1],曾任司法院大法官並兼任司法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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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賴浩敏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畢業後,獲日本政府留學獎學金,赴東京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日本大學將政治學科歸屬於法學部)。賴浩敏為萬國法律事務所的創辦人之一,並曾任行政院中央廉政會報委員、中央選舉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公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法律顧問暨會議主席、亞東關係協會理事以及亞洲婦女基金會台灣事業實施連絡責任者[2]等職,2009年被延攬為中央選舉委員會法制化後首任主任委員[3]。
司法院院長
2010年8月獲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提名司法院院長,10月8日立法院表決結果,賴浩敏獲得71票同意、36票不同意,出任司法院院長,於10月13日上任[4]。蔡英文政府就任後,2016年10月31日卸任。
相關著作
2019年4月,由釀出版(秀威資訊)出版《第一個律師出身的司法院長:賴浩敏》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個人傳記。
榮譽
註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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