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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強颱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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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強颱風(英語:Super Typhoon,中國氣象局使用縮寫SuperTY,香港天文台使用縮寫SuperT.,美國聯合颱風警報中心使用;葡萄牙語:Super Tufão,澳門地球物理氣象局使用縮寫Super T.),美國聯合颱風警報中心同級別分級譯為超級颱風(Super Typhoon,縮寫:STY),台灣也稱為超級強烈颱風,是西北太平洋熱帶氣旋中最猛烈的分級。此級並非世界氣象組織之建議分級,但設立此級的官方氣象部門為數不少,只是下限定義不一,低至接近中心最高持續風速每小時160公里,高至每小時240公里。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8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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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級標準
此級別於中國國家氣象中心、香港天文台、澳門地球物理氣象局及菲律賓大氣地球物理和天文服務管理局的分級中稱為「超強颱風」,定義為熱帶氣旋接近中心最高持續風速每小時185公里或以上[1],唯一分別是中國國家氣象中心使用2分鐘平均風速計算,而香港天文台、澳門氣象局及菲律賓大氣地球物理和天文服務管理局則採用10分鐘平均風速;至於大韓民國氣象廳中同樣稱為「超強颱風」,定義則為每小時160公里以上;而在聯合颱風警報中心,以及1991年之前中華民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的熱帶氣旋分級中,分別稱為「超級颱風」及「超級強烈颱風」,並定義中心附近持續風力為每小時130海里或以上(即每小時240公里或以上,約每秒67米或以上),但採用1分鐘平均風速計算。
聯合颱風警報中心之「超級颱風」則是該部門長期設有的分級。如果把該分級對照薩菲爾-辛普森颶風等級,所有達到「5級颶風」強度(中心風力超過每小時250公里)的熱帶氣旋均屬於「超級颱風」,而部份接近「4級颶風」上限(中心風力介乎每小時240至250公里)的熱帶氣旋亦符合「超級颱風」定義。1991年之前,中華民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有設立「超級強烈颱風」等級,設置於該部門的「強烈颱風」分級之上,以1分鐘平均風速計算,熱帶氣旋接近中心最高持續風速可達每秒67米以上(即超過每小時240公里);不過在1991年開始,該部門決定把風力測量制度修改,由1分鐘平均風速調整為10分鐘平均風速,該分級亦遭廢除。日本氣象廳雖然未於「颱風」之上再設置更高分級,惟仍是將達到「颱風」級別的熱帶氣旋再分三種形容詞顯示(強的、非常強的、猛烈的),以「猛烈的」(Violent)為最高,定義是用10分鐘平均風速計算,中心風力為105節以上(即每小時194公里以上),比中國國家氣象中心、香港天文台及澳門氣象局的「超強颱風」門檻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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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超強颱風」是中國國家氣象中心在2006年起使用的分級,作為分別颱風級熱帶氣旋的最強級數。香港天文台及澳門氣象局分別在2009年及2018年改用新熱帶氣旋分級制,亦新增了此分級;採用新分級制後,首個令香港天文台發出十號信號的超強颱風是2017年颱風天鴿。其實在香港天文台、澳門氣象局舊分級制或世界氣象組織之建議分級中,「颱風」已經泛指熱帶氣旋接近中心最高持續風速達每小時118公里或以上,屬颶風程度,即是蒲福風級的12級風力。這種風力,陸地少見,極具破壞性,即使堅固的建築也會受損;在海上,會出現波高14米以上的極巨浪,漫天白沫,能見度極低。故超強颱風的風力明顯更甚,具有災難性的破壞力及傷亡,甚至滅村。
2013年颱風海燕橫掃菲律賓中部群島,對當地造成毀滅性破壞及成千上萬的傷亡——這亦促使菲律賓大氣地球物理和天文服務管理局於翌年(2014年)正式設立當地的「超強颱風」分級,當時定義為風暴接近中心最高持續風速為每小時220公里以上,後於2022年起改定義為風暴接近中心最高持續風速為每小時185公里以上,前後皆為以10分鐘平均風速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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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至今超強颱風列表
註:香港天文台(HKO)使用10分鐘平均風速,而中國國家氣象中心(CMA)則採用2分鐘平均風速,聯合颱風警報中心(JTWC)則採用1分鐘平均風速。
- 粗體:該部門所評定最強的熱帶氣旋。
- 黃色底粗體:21世紀西北太平洋最強的熱帶氣旋。
- N/A:該熱帶氣旋未進入該官方氣象部門責任範圍,沒有風速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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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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