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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姐弟墜亡案
中國謀殺案件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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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姐弟墜亡案,司法稱張波、葉誠塵故意殺人案,指2020年11月2日下午3時發生在重慶市南岸區錦江華府小區4棟15-4兩個幼兒墜樓死亡事件[1]。起初該案被認為是兒童意外墜樓,而後來警方發現是墜樓兒童的生父張波在其情婦葉誠塵教唆和逼迫下蓄謀已久的故意殺人罪案[2]。
相關人員
- 陳美霖:張波的前妻,遇害兒童的生母[5]。
案件經過
2017年8月,張波與陳美霖結婚,生下女兒張某甲(被害人,歿年2歲)、兒子張某乙(被害人,歿年1歲)。
2019年4月,張波隱瞞其已婚有子的事實追求網友葉誠塵,同時向陳美霖提出離婚。8月,張波與葉誠塵建立戀愛關係。後來葉誠塵知道張波已婚已育,但繼續與張波來往。
2020年2月,張波與陳美霖正式協議離婚,離婚協議中規定:「女兒張某甲歸陳美霖撫養,兒子張某乙在六歲前歸張波撫養,六歲後由陳美霖撫養。」[6]。張波分期向陳某某支付80萬元撫養費。[7]
張波離婚後,葉誠塵表示自己父母不能接受張波有孩子的事實,要求殺死孩子。張、葉兩人多次共謀,最後商定用製造意外墜樓的方式殺害張某甲、張某乙[6]。
2020年2月,兩人就計劃殺死兩個小孩,但張一直有所猶豫,2020年6月,葉多次通過微信催促張動手作案[8]。同年10月25日,張波聲稱要給女兒買衣服,讓其母聯繫前妻陳美霖將女兒張某甲接到自己租住於重慶市南岸區錦江華府小區4棟15-4的家中,想伺機作案,但因為陳美霖一直在場而未能作案。11月1日,張波再次讓陳美霖將張某甲帶到家中並留宿。第二天下午15時30分許,張波趁家中無其他人,將正在次臥玩耍的女兒張某甲、兒子張某乙一起從次臥飄窗處扔到樓下,致張某甲當場死亡,張某乙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6]。
將兒子女兒從15樓扔下之後,張波假裝不知情。而後,7樓鄰居高喊:「哪家的娃兒掉下來了」,張波才從15樓跑下。跑下樓後,張波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假裝以頭撞牆。此事很快得到了媒體和民眾的廣泛關注。警方在調查中發現了疑點,張波家的飄窗的推拉扇距離地面的高度為80厘米,絕非一兩歲幼童能夠爬上的高度,可以判斷絕非意外墜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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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過程
2020年11月11日,張波因涉嫌故意殺人,被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刑事拘留[9]。
2021年12月28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波、葉誠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庭審理認為,張波積極參與,將女兒騙至家中,直接實施了殺人行為;葉誠塵以自己和家人不能接受張波有孩子為由,多次催促其動手,並在張猶豫不決的情況下,逼迫其殺人。二人在犯罪過程中的作用相當,均為主犯。二人的行為突破了法律底線、道德底線、人倫底線,作案動機特別卑劣,主觀惡性極深,作案手段特別殘忍,犯罪情節、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依法應當嚴懲。陳美霖在庭審中撤銷了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嚴懲兩名兇手。葉誠塵的家屬向陳美霖提出賠償30萬元,以求諒解,但陳美霖拒絕接受。庭審後,陳美霖前往安置兩個孩子骨灰的寺廟,在孩子們的靈位前宣讀了宣判書。陳美霖表示,張波把孩子抱起扔下,可能是他和孩子唯一的親昵行為[10]。
2023年2月,該案二審開庭前夕,遇害姐弟生母陳美霖在網絡上發聲,張波曾於南岸區看守所寫三封道歉信請求陳美霖原諒,對此陳美霖表示不認可,並表示「唯一的贖罪就是坦然接受死刑」。
2023年4月6日,該案於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擇期宣判[11]。5月11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2]。
2024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張波、葉誠塵死刑;1月31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張波、葉誠塵執行了死刑[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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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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