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馬管制區條例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青馬管制區條例》 (英語:Tsing Ma Control Area Ordinance) 旨在為在香港青馬管制區(英語:Tsing Ma Control Area)內的車輛及行人交通流動的控制和規管、就該管制區的管理和維修而劃定該管制區和有關圖則的核證、獲授權人員的權力、影象記錄設備的使用、遭棄置車輛的處置、在該管制區內封閉道路、判處罰款以及附帶和相關事宜,訂定條文,以及對《行車隧道(政府)條例》作出有關連的修訂。[3]
適用範圍
除另有明文規定外,本條例適用於為政府服務的車輛和人。任何局部位於管制區內的車輛、人或東西均須當作全部位於管制區內。[4]
管制區屬公眾地方
就違反任何條例的法律責任而言,管制區屬公眾地方。管制區不包括管制區內公眾的進入受到限制的各部分(例如行政大樓、收費亭及電力分站)。[4]
參考資料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