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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要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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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mum non nocere( 也記錄為primum nil nocere)是一句拉丁語短語,意思是「首先不要傷害」[1]。源於這一格言的不傷害原則(Non-maleficence)是生物倫理學的主要準則之一。所有醫療專業的學生在學校都需要學習,並且也是世界範圍內的一項基本原則。換言之就是,「面對一個已經存在的問題,與其冒著造成弊大於利的風險,不如不採取任何行動,甚至什麼都不做。」它提醒醫護人員要考慮任何干預措施可能造成的危害。通常討論是否需使用一項明顯存在危害風險但獲益可能性不大的干預措施時,就會用到不傷害原則。
不傷害原則常與其互補原則行善原則形成對比。楊和瓦格納(Young and Wagner)認為,對於醫療保健專業人員和其他受道德準則約束的專業人員而言,無論是從歷史還是哲學角度來看,行善原則通常都優先於不傷害原則(「首先行善」,而非「首先不傷害」)[2]。事實上,行善原則是希波克拉底誓言和《流行病學》第一卷中確立的優先原則,而「首先不要傷害」則與希波克拉底和其他古典權威的觀點截然相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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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
該短語的起源尚不確定。古希臘的希波克拉底誓言的一些早期版本包括「不做傷害」的承諾(希臘語:ἐπὶ δηλήσει δὲ καὶ ἀδικίῃ εἴρξειν ),但不包括此精確的短語。《希波克拉底全集》中最近似的話語是在《流行病學》中: 「醫生必須……對疾病有兩個特殊的目標,即行善或不造成傷害」(第一卷,第 11 節,亞當斯譯,希臘語:ἀσκέειν, περὶ τὰ νοσήματα, δύο, ὠφελέειν, ἢ μὴ βλάπτειν )。
據納瓦拉大學醫學倫理學教授岡薩洛·埃蘭茲(Gonzalo Herranz)所述,「首先,不傷害」(Primum non nocere)這一原則是由沃辛頓·胡克(Worthington Hooker)在其1847年出版的《醫生與病人》(Physician and Patient)一書中引入美國和英國醫學界的。胡克將其歸功於巴黎病理學家兼臨床醫生奧古斯特·弗朗索瓦·肖梅爾(Auguste François Chomel ,1788-1858),他是拉埃內克的繼任者,也是皮埃爾·路易( Pierre Louis)的導師。顯然,這條原則是肖梅爾口頭傳授的。 然而,胡克引用的是伊萊沙·巴特利特(Elisha Bartlett)的早期著作 ,巴特利特在第288-289頁寫道:「肖梅爾的黃金法則——即行善只是治療學的第二法則,而第一法則才是不傷害——正逐漸被醫學界所接受,從而避免了無數的良性疾病。」然而,胡克既沒有使用這個特定的表達方式,也沒有使用傳統的拉丁語短語。
臨床藥理學家塞德里克·M·史密斯在2005年4月出版的《臨床藥理學雜誌》上發表了一篇關於這句格言起源的詳細研究報告。 [4]該報告探討了這句格言的起源和出現時間順序。與通常認為的古代起源不同,這句格言及其更具特色的拉丁語相關短語,其起源可追溯到托馬斯·英曼1860年的著作《新醫學理論與實踐基礎》中將其歸於托馬斯·西德納姆(1624-1689)。英曼的著作及其來自西德納姆的說法,在1860年的《美國醫學科學雜誌》上由一位署名為「HH」的作者進行了評述。 [5]史密斯的文章還回顧了這句如今廣為流傳的格言的各種用途、其作為道德訓誡的局限性,以及它在各種語境中日益頻繁的使用。
起源故事很可能是杜撰的,而任何一種語言的真正起源都已變得模糊不清,只剩下這一著名諺語[6]。
美國外科醫生史蒂文森(L.A. Stimson)於 1879 年和 1906 年在同一期刊上兩次使用了這個表達方式。從後來的引用可以看出,到 20 世紀,這個表達方式已被廣泛使用,例如著名產科醫生J. Whitridge Williams在1911年的引用,以及《美國醫學會雜誌》的編輯Morris Fishbein 博士在1930年出版的一本通俗讀物中對該表達方式的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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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參考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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