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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韓美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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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韓美軍(英語:United States Forces Korea, USFK;韓語:주한미군),是對美軍派駐大韓民國部隊的統稱,總部位於京畿道平澤市的漢弗萊營。與駐日美軍的性質不同,是因為韓戰時期以美軍為首的聯合國軍進入韓國參戰,但韓戰法理上尚未結束,在停戰後美軍未撤離並且簽訂美韓共同防禦條約,於1954年起長期駐留。從1990年代開始隨著冷戰瓦解和美軍重新編制,正逐步縮減之中。
美國總統小布希執政時代大幅改編駐韓美軍,並交辦時任美國國防部長唐納德·倫斯斐於2003年宣布重編首爾以北美軍調動計畫。 2011年,設定部屬28,500人的規劃,目前總現有兵力約23,468人。駐韓美軍司令為美國陸軍四星上將,同時兼任聯合國軍司令、韓美聯合司令部司令,駐韓美軍副司令為美國空軍三星中將,兼任第七航空隊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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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1945年日本無條件投降後,美蘇以北緯38度線為界分別進駐朝鮮半島。同年12月,蘇軍全部撤離朝鮮半島。半年後,美軍也宣布從南部撤軍,但留下了文官和「軍事顧問團」。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5天後,美國陸軍第24師所屬的1個營開始進駐韓國。同年7月,時任韓國總統李承晚與美軍司令麥克阿瑟簽署《大田協定》,將韓國軍隊作戰權移交給聯合國軍司令。同年9月,美軍在仁川登陸。韓戰期間,美軍共有32.5萬人投入戰爭,有3.3萬餘人陣亡,12萬人負傷。1953年戰爭結束時,美軍在韓國的總兵力有32萬,包括陸軍7個師,海軍陸戰隊1個師及其它部隊。[1]:184
1953年10月1日,韓美簽訂《韓美共同防禦條約》,規定「兩國之中任何一方的政治獨立和安全無論在何時受到外部武裝攻擊的威脅,雙方都要共同協商」,同時「韓國給予美國在其領土及其周圍部署陸、海、空軍的權力」。《韓美共同防禦條約》的簽訂為美國在韓國駐軍提供了法律依據,也標誌著美韓安全關係的正式形成。在《韓美共同防禦條約》簽訂後,美國在韓國留下約7萬名美軍駐紮韓國,其它部隊則撤出。1958年,美國又分階段撤軍,只保留了陸軍2個師。[1]:184-185
1954年11月,韓美締結《韓美協商議事錄》,以保障韓美同盟運營機制的順利運轉。之後,雙方根據朝鮮半島安全環境的變化先後設立了韓美安保協商會議、韓美軍事委員會、韓美聯合司令部三大安保合作實體運作機構,以加強駐韓美軍與韓國軍隊的協調。韓美安保協商會議開始於1968年,主要是接受兩國元首和軍事指揮機構的委任,向韓美軍事委員會下達戰略方針。1978年7月,由韓國聯合參謀本部議長和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主持的軍事委員會會議成立。該會是韓美聯軍司令部的上級機關,向韓美聯軍司令部下達戰略指示和作戰命令。兩國通過該會協商主要軍事問題。同年11月,韓美聯合防衛體制的實際運營機構韓美聯軍司令部成立,司令官由駐韓美軍四星將軍擔任,副司令由韓國將軍擔任,司令部參謀根據兩國平等原則組成。聯合司令部下設陸、海、空司令部、聯合特戰司令部、駐韓美軍海軍陸戰隊司令部。[1]:1852020年12月11日,美國與南韓達成協議,駐韓美軍將向南韓政府交還12處駐軍基地,其中首爾市龍山區5處、首爾市中區的1處、京畿道3處、大邱市1處、慶尚北道1處和江原道1處[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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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部隊






主要基地
- 首爾特別市道峰區:傑克森營
- 首爾特別市龍山區:科伊納營、金營、龍山基地
- 京畿道東豆川市:凱西營、卡斯特營、霍維營、莫比爾營、Camp Nimble
- 京畿道平澤市:烏山空軍基地、韓福瑞營
- 京畿道坡州市:柏尼法斯營、Camp Edwards、Camp Garry Owen、Camp Giant、Camp Greaves、Camp Howze、Camp Stanton
- 京畿道城南市:城南高爾夫球場、首爾空軍基地(K-16)
- 京畿道水原市:水原空軍基地
- 京畿道議政府市:Camp Essayons、Camp Falling Water、Camp LaGuardia、紅雲營、席爾斯營、史坦利營
- 京畿道龍仁市:Yongin
- 仁川廣域市桂陽區:馬基特營
- 江原道原州市:隆營、老鷹營(Camp Eagle)
- 大邱廣域市南區:Camp George、Camp Henry、Camp Walker、沃克營
- 慶尚北道漆谷郡:卡羅爾營
- 慶尚北道浦項市:無敵營(美國海軍陸戰隊設施)
- 慶尚南道昌原市鎮海區:鎮海海軍基地
- 釜山廣域市南區:釜山海軍基地
- 濟州特別自治道西歸浦市:Camp McNab
- 全羅北道群山市:群山空軍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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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韓美軍法律地位

駐韓美軍法律地位分成五階段。
- 1945年9月—1948年8月:駐朝鮮美國陸軍司令部軍政廳(USAMGIK)統治下,美國法律幾乎就是韓國法律。美軍擔任一切法庭審判,就連韓國人都要在英語法庭受審。[1]:185
- 1948年8月—1950年7月:大韓民國政府成立後,美軍亦逐步撤離,只有訂立「過渡期暫定軍事安全行政協定細則」。[1]:185
- 1950年7月—1967年2月:根據韓戰初期締結的《大田協定》,韓國同意美軍有治外法權不審判美軍軍人在韓的犯罪行動,而交由美國審判[1]:185-186。1953年7月《韓美共同防禦條約》後也曾檢討該條約存廢,因為很多美軍犯罪實際沒有得到懲處。
- 1967年2月—2002年12月:《駐韓美軍地位協定》(SOFA)生效,使得韓國對美軍犯罪恢復了名義上審判權。根據該協定,韓國擁有對美軍犯罪嫌疑人的第一審判權,但如果受到美軍當局的請求,除特別重要的情況下,韓國應放棄審判權。協定同時規定在美軍隊威信不能得到保障的情況下,美軍犯罪嫌疑人可以拒絕審判等,駐韓美軍仍享有治外法權。[1]:186
- 2002年12月—至今:根據修改協議,2002年12月以後,駐韓美軍惡性犯罪引渡給韓國警方。韓國警方對殺人、強姦等惡性犯罪在逮捕嫌疑犯時可以持續拘留而不必先交給美軍[1]:186。2013年12月11日,韓美簽署了關於改善駐韓美軍營外巡邏和勞務制度的協議,駐韓美軍在軍營外巡邏時,對美軍之外的任何民間人士都不得予以執法[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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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罪行

在韓國,存在有反美軍的情緒,其中主因是美軍駐韓費用相當大是韓國納稅人負擔替美國供養軍隊(2007年韓國負擔率達42%)。且1993年後規定韓國平時單獨行使作戰權,但是戰時依然要與美國聯軍等於要交出指揮權。作戰權等於是軍隊的主權,所以很多人認為韓國的韓美聯合軍司令部有主權侵害的象徵。而且韓國政府把朝鮮38度軍事分界線附近廣大土地都借給美軍全權使用、美軍基地週邊住民為補償金問題也常發生糾紛,而基地佔去的用地往往也對蔓延中的城市構成發展上的障礙[7]。這些都助長了反美情緒。
2000年7月13日,韓國環保組織「綠色韓國」指責駐韓美軍於2月9日將大量甲醛傾倒入漢江,並要求美軍懲罰相關負責人[8]。14日,駐韓美軍司令部就向漢江傾倒甲醛一事,向南韓民眾公開承認並道歉[9]。
2002年6月13日,美軍第2步兵師的工兵隊一輛裝甲車在京畿道楊州郡碾死兩名中學女生[10][11],使反美情緒達到高峰。
2020年7月4日,包括美軍在內的一群外國人在海雲台一帶燃放幾十支爆竹,惹是生非並違反COVID-19防疫規定[12]。他們的舉動遭到當地居民及在野黨的譴責[13][14]。
現在進行中的駐韓美軍重編的基礎是「美韓聯合土地管理計劃」(LPP;Land Pertnership Plan),其目的在於降低反美情緒。
2021年5月29日,在美國陣亡將士紀念日即將到來之際,29日晚至30日凌晨,包括駐韓美軍在內的2,000餘名外國人在釜山海雲台海水浴場和龜南路一帶不戴口罩飲酒狂歡,肆意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當地居民不安[15]。
2022年3月24日,一名駐韓美軍酒後駕車,並在撞上計程車後逃離現場。被撞的計程車司機追上美軍駕駛的車輛後,被肇事美軍及其同夥毆打[16][17]。
2023年8月,20多名駐韓美軍士兵因涉嫌參與偷運、販賣和吸食毒品被捕。[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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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戰計畫
美軍有許多已公開的應變性作戰計畫因應朝鮮可能的行動[19]。有許多因應國際情勢改變的計畫細節已經廢棄或是更改。
- 作戰計畫5026:朝鮮核問題後1990年代想定的作戰。偷襲朝鮮核武設施的作戰。
- 作戰計畫5027:朝鮮大舉入侵時的聯合作戰防衛想定。(最後以暫時後退保存實力等待反擊和援軍作為主體構想。)
- 作戰計畫5028:細節不明。
- 作戰計畫5029:1999年立案。以朝鮮內亂時想定的介入方案。
- 作戰計畫5030:2003年立案。以軍事介入為前提的事前諜報工作作戰。
歷任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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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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