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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麗民主聯邦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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ㄌㄧˊ民主聯邦共和國朝鮮語:고려민주연방공화국高麗民主聯邦共和國),為朝鮮已故領導人、時任朝鮮勞動黨總書記金日成於1980年10月10日朝鮮勞動黨第六次代表大會上所作的中央委員會工作總結報告中提出的兩韓統一後的國名[1],以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和兩個政府為基礎。[2]

背景

金日成主張朝鮮國自主和平統一,並使用朝鮮半島歷史上第一個統一國家高麗國作為國號。

內容

1960年8月15日

  • 在慶祝光復節活動中,金日成提出建立「最高民族委員會」,實行「以國家聯合形式的統一」,並有一個過渡期,雙方的政權均沒有改變。換句話說,就是在維持兩種制度的同時組建最高民族委員會。

1973年6月23日

  • 提出「高麗聯邦共和國提案」(高麗民主共和國案)。
  • 作為過渡時期,建議建立一個國家聯合政策,並建議朝韓互相承認並維持各自的制度,並組成「大民族會議」,繼而建立一個統一的國家。

1980年10月10日

  • 提出了「在朝鮮半島建立民主主義聯邦共和國的提案」。 建議以「高麗」作為國號。
  • 統一國家的形式是「聯邦制」的形式
  • 朝鮮和韓國實行權利和義務平等的「地域自治制」。
  • 統一國家的形式是聯邦制國家,其內容是維持現行制度不變。
  • 「非同盟中立路線」為外交政策的基礎。
  • 禁止外國軍隊駐紮和向外國軍隊提供軍事基地。
  • 主張朝鮮半島「非核地帶化(無核化)」。
  • 立法部門 ──「最高民族聯邦會議」(朝鮮和韓國立法者人數相等,海外朝鮮人人數適當)
  • 行政政府 ──「聯邦常設委員會」(統一政府:掌握軍事指揮權和外交權,統率「民族聯合軍」),設「聯合主席(韓語:공동의장共同議長)」(總統,韓語:대통령大統領),採取「輪值制」形式共同管轄

1991年1月1日

  • 通過新年致辭,再次提出「聯邦制」。

1997年8月4日

  • 金正日發表了《切實貫徹偉大領袖金日成同志關於統一祖國的遺訓》,將《建立高麗民主聯邦共和國方案》與《統一祖國三項原則》《為統一祖國,實現全民族大團結的十大綱領》一起,定為「統一祖國的三大憲章」。[3]

2013年10月10日

  • 朝鮮勞動黨建黨68周年紀念日之際,朝鮮勞動黨機關報《勞動新聞》登載文章,強調聯邦制度才是最光明正大的民族共同統一方案。[4]

韓國反應

韓國政府從未接受或回應此方案[5],未曾對此方案進行探討。

後續

朝鮮勞動黨總書記金正恩於2023年12月的朝鮮勞動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便發表談話涉及此立場,分別指出以下言論[6]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於2024年1月15日透過第十四屆最高人民會議也發布此立場。朝鮮勞動黨總書記金正恩亦下令修改朝鮮憲法和宣傳方針,刪除「和平統一」、「三千里錦繡河山」,或將韓國人稱為「同胞」等說法。朝鮮勞動黨同時向朝鮮人民灌輸大韓民國是「外國」和「最敵對國家」的觀念[7],此構想自然也被徹底揚棄。

參考文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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