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黃國楨案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黃國楨案是1989年3月19日,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地區欽州市[a]那香鄉那芳村(在今欽州市欽北區境),因兄弟仇殺,引發的無差別殺人事件,共有16人被殺害、2人受傷。

快速預覽 黃國楨, 逝世 ...

案犯黃國楨與兄弟那芳小學校長黃湘幫早有成見。3月19日下午,黃國楨喝醉酒後放火燒了自己的房子,之後開車去黃湘幫家,用柴刀殺死了黃湘幫夫婦,隨後前往當地集市開始無差別殺戮。黃國楨總計殺死了十六七人,另有兩人受傷。黃國楨最終被民辦教師黃國欽和鄉黨委書記周有邦等人制服,十天後在欽州人民廣場萬人公審,判處死刑,同日被執行死刑。[1]

備註

參考資料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