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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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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直(1489年—?),字以方,號卓峰[1],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撫州府金谿縣(今江西省金谿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早年求學於王守仁。正德十一年(1516年),江西鄉試中第七十七名舉人。嘉靖二年(1523年)會試中,主司發策極詆王守仁的心學,黃直與同門歐陽德不阿附主司官的意思,翰林院編修馬汝驥很贊許兩位,一併中式。黃直登進士後,立即上疏陳述「隆聖治、保聖躬、敦聖孝、明聖鑒、勤聖學、務聖道」六事,後授漳州府推官[2]。當時漳州尚鬼神之說,其任內毀壞境內各種邪教。監察御史詆毀其,送吏部降至。其在路途即上疏請嘉靖帝早日確定儲君,招致嘉靖帝大怒逮捕。後釋放,貶為沔陽判官[3],曾署崇陽縣知縣,有惠政[4]父喪丁憂,除服後,恰逢楊名、黃宗明下獄,其上疏論救,嘉靖帝大怒,命逮捕下詔獄拷問,後,編戍雷州衞。雖之後釋放,久之去世。隆慶初年,贈光祿寺少卿[5][6]。
家族
曾祖黃廷憲。祖父黃銍。父黃琳。母徐氏。嚴侍下。兄僖、弟仰、儀、俸、胄、倬、價[7]。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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