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2008年緬甸憲法公投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根據緬甸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於2008年2月的公告,緬甸於同年5月10日舉行了憲法公投(部分鄉鎮於5月24日舉行)[1]。軍政府稱,新憲法將確保建立一種「紀律昌盛的民主制度」[2]。之後在2010年舉行了多黨選舉

快速預覽 結果, 票數 ...

2008年2月26日,緬甸頒布《憲法公投法》,並設立了公投委員會[3]。據報道,該法律保障投票的秘密性,並要求對選票進行公開計數,以證明選舉的公正性[4]

2008年4月9日,憲法草案正式公布,並確定了公投日期。此次公投擬通過的主要憲法變更包括:

  • 全國議會四分之一的席位將由軍方人員保留;
  • 內政部將完全歸屬軍方管轄[5]
  • 凡與非緬甸公民結婚者不得競選總統職務[6]。多家國際媒體報道稱,這一條款將導致反對派領袖翁山蘇姬失去競選總統的資格,儘管她的英國籍丈夫已於1999年去世[7]
Remove ads

參考文獻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