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行政區劃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嘉義市行政區劃係描述與今中華民國臺灣省嘉義市相關之行政區劃沿革,故不限於1930年正式出現「嘉義市」之名稱,及現今嘉義市之行政區劃範圍。
目前嘉義市只劃分東西兩區[1]。而嘉義市目前之範圍確立於1982年,其當時未設置市轄區,現今2市轄區係從1990年新增而來[1]。初於市轄區下再劃分公園、東門、南門、新南、北門、八掌、西門、北興、竹圍、長榮、北鎮等11個聯合里[2],後調整為公園、東南門、新南、北門、八掌、北興、竹圍、長榮、北鎮等9個聯合里[3]。
嘉義市乃1945年係由日治時期臺南州嘉義市改制而來[4],全市分為東門、西門、北門、南門、八獎、竹圍、北鎮、東山等8區。隔年併太保、水上等2區,改為新東、新西、新南、新北、水上、太保等6區[1][5]。1950年改為4鎮2鄉併入嘉義縣,後4鎮併置縣轄市嘉義市[1],1982年再為省轄市嘉義市,縣市分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