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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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權力是一種發生在政治領域的權力關係。指稱在政治生活中發生的、涉及人們之間利益的、帶有強制性的一種影響與被影響、支配與被支配、制約與服從的關係。[1] 正式來說,政治權力是由統治者所行使。由於政治權力的普遍性和整體性,所有的權力都具有一定的政治性。它比其他的權力更依賴於權威的合法性。政治權力在本質上表現為特定的力量制約關係,在形式上呈現為特定的公共權力。[2] 政治權力是政治主體支配和控制政治客體的一種能力或力量。[3]
在社會科學和政治學中,權力是決定行為者的能力、行動、信念或行為的一種影響的社會產物。[4] 權力並不僅僅指一個行為者對另一個行為者威脅或使用武力(脅迫),還可以通過分散的方式(如制度)施加。[4][5] 權力也可以採取結構形式,因為它命令行為者彼此相關(如區分主人和奴隸、戶長和親屬、雇主和僱員、家長和孩子、政治代表和民眾等),還有話語形式,因為類別和語言可能使某些行為和群體比其他行為和群體具有合法性。[4]
權威一詞通常用於被社會結構視為合法或社會認可的權力。 權力可以被視為邪惡或不公正; 然而,權力也可以被看作是好的東西,是繼承或給予的東西,用於實現有助於、推動和授權他人的人道主義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