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由立法機關制定通過,總統公布施行,司法機關執行,具有强制力的明文規範。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法律是一種由規則組成的體系,由國家的強制力保證實施[1],從而規範個人行為。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2]。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種區分法,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部分國家則會以該國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學者自許多角度研究法律,包括從法制史和哲學,或從如經濟學與社會學等社會科學面探討。法律研究,來自於對何為平等、公正和正義等問題的訊問,多半仍有高度爭議。
在典型的三權分立國家中,創造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為政府的三大部門: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的行政。而官僚、軍事和警力則為執行法律,並且是讓法律為人民服務時相當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個法律系統的運作,同時帶動法律的進步,則獨立自主的法律專業人員和充滿生氣的公民社會亦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