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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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為咗規範澳門駐軍,喺1999年4月10號由廣州軍區各個部隊抽調人手而組建成立駐澳部隊[4][5];同一年6月28號響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0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2]。
2002年,駐澳部隊嘅氹仔望德聖母灣大馬路營區起好咗;2004年12月3號,駐澳部隊位於新口岸嘅營區大廈落成[6][7];響2008年2月,澳門政府就駐澳部隊嘅新口岸同氹仔營區嘅兩幅官地刊憲劃定做軍事禁區[8]。
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第二章嘅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嘅職責係防備同抵抗侵略,保衞澳門安全、擔負防衞勤務、管理軍事設施同承辦有關嘅涉外軍事。如果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宣佈戰爭狀態或者澳門政府進入緊急狀態嘅話,澳門政府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駐澳部隊幫手維持社會治安或者救災。駐軍人員除咗要遵守中國大陸全國性嘅法律之外,重要遵守澳門法律;軍費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10]。
組成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駐軍人數唔超過1000人,另外響珠海有後備軍營,作為補給用途;駐澳部隊主要由陸軍組成,又編配咗少量嘅海、空軍官嚟處理海、空軍嘅防務;而比起以中型武裝為裝備嘅駐港部隊,駐澳部隊係以輕兵器作為武器裝備,至少裝備咗10架裝甲車同60幾架其它嘅車[2]。駐澳部隊自從2000年起,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駐澳門部隊建制單位和士兵輪換規定》每年輪換[11]。
註
-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别行政區駐軍法》第二條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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