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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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會 (第二) 功能界別,俗稱超級區議會,係香港立法會其中一個已經摺埋嘅功能界別,香港區議會議員有參選權同提名權,而唔喺其他功能界別嘅選民都有投票權。
2010年6月25號,香港2012年政改方案通過,由民主黨提議加入嘅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正式出現,喺第6屆香港區議會選舉之後,以泛民主派為首嘅非建制派控制咗區議會嘅大多數民選議席,為咗落實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提出嘅「愛國者治港」要求,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喺2021年3月30號通過決議,修改咗香港基本法附件二:立法會嘅產生辦法同埋表決程序,廢除咗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