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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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又稱暗角七警事件、七警打人事件,是於2014年10月14日香港雨傘革命期間,有七名警務人員將示威者曾健超抬到添馬公園一個暗角並毆打之事件。
無綫電視報導六名警員「拳打腳踢」曾健超 | |
日期 | 2014年10月15日 (2014-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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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大約 03:00 |
持续时间 | 4分鐘 |
地点 | 香港中環龍和道添馬公園近變電站的一陰暗處 |
座標 | 22.28285°N 114.16471°E / 22.28285; 114.16471 |
别名 | 暗角七警事件、七警打人事件 |
类型 | 私刑[1][2][3][4][5] |
拍摄 | 無綫電視、蘋果日報、亞洲電視、Now TV、香港警察攝錄隊 |
参与者 | 7名警務人員 |
结果 | 加害的警務人員和受害的曾健超都被起訴 |
受伤 | 曾健超受傷 |
指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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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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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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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4日晚上,無綫電視、蘋果日報、亞洲電視、Now TV、香港警方的攝錄隊[6]在添馬公園海濱拍攝到七名涉案警察把雙手已被手銬反鎖背後的公民黨成員、社工曾健超抬到添馬公園一個政府泵房變電站外的陰暗角落,其後五名警察對雙手上銬無力反抗或自我保護的曾健超拳打腳踢近四分鐘,另有兩名警察負責把風。新聞片段播出後,香港警察濫用職權的暴力行為引發香港社會及外界嘩然。
2017年2月14日,法庭裁定七名涉案警員罪名成立,並於2月17日各判處入獄兩年。[7]兩個警察協會舉行集會支持涉事警員,被指是混淆是非,引起社會各界關注[8]。聲援犯案警員的集會中有人侮辱主審法官[9],警察員佐級協會違反公安條例於界限街的遊樂場舉行「會員大會」,逾三萬個現役警務人員、退休警務人員及家屬出席,當中亦包括部分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因此被批評實際上為政治集會。集會期間有現職警察在講台上自比為遭受納粹逼害的猶太人[10],被以色列及德國的外交當局批評為極不恰當[11]。
2016年5月30日,曾健超被控拒捕,被判囚五周,2017年3月20日因七警被定罪入獄,放棄上訴入獄服刑,一個月後獲釋。
2019年7月26日,上诉庭裁定七人中二人上诉得直並撤銷刑事判決,并扣减其余五人刑期至15到18个月不等。
2020年4月17日,香港終審法院駁回對案中被判有罪及入獄的五名罪犯發出上訴許可,全案定讞[12]。
2021年,在千禧年前入職的黃祖成、白榮斌被警務處處長確認革職,他們已喪失所有福利(不限公務員退休金兼長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