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世一身法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三世一身法 (日语:/三世一身法/さんぜいっしんほう)[1]又名三世一身之法、養老七年格[2]。是日本于奈良時代初期的723年 (养老7年)長屋王主导颁布的律令修正案,允许私人开垦者可以拥有最多三代的土地所有权,以鼓励土地开垦与耕种。
三世一身法 (日语:/三世一身法/さんぜいっしんほう)[1]又名三世一身之法、養老七年格[2]。是日本于奈良時代初期的723年 (养老7年)長屋王主导颁布的律令修正案,允许私人开垦者可以拥有最多三代的土地所有权,以鼓励土地开垦与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