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自由的民主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非自由民主(英語:illiberal democracy)[1][2][3],其亦稱不自由民主、威權復辟,与自由民主制相对[4],是一种虽有「民主」却无法保障公民自由的不完全、不成熟的民主制度,不以保障自由、人权及強調法治作为其民主运作的主要特征[5]。
此條目論述以部分區域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
此條目可参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来扩充。 (2018年12月26日) |
非自由民主國家的統治者可能會忽視或繞過憲法對其權力的限制。他們也傾向於忽視少數人的意願,這正是民主不自由的原因。[6] 非自由民主國家的選舉經常被操縱,被用來合法化和鞏固現任掌權者,而不是用以選擇國家的領導人和政策。[7]
於此种政制之下,国家通过限制民众的自由权利,以维护国家利益並促进经济发展,虽然实行民主制度並允許選舉,但是人權得不到保障並缺乏公民自由,權利随时有可能被侵犯和剥夺,公民对行使权力的群体的行为亦缺少知情权,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开放社会”。实行此种政制的国家,既不能划分为“自由国家”或者“非自由国家”,更多地是被划分为“可能是自由国家”,这些国家介于民主与非民主政体之间[8]。这可能是因为存在一部限制政府权力有餘,但保障公民自由不足的宪法框架,導致政府經常有意無意忽视公民自由[9]。
一些理論家說,非自由民主是一種在基本層面不民主的混合政體(英語:Hybrid regime),因此或許稱之為選舉威權主義[10]、競爭威權主義[11]、或軟威權主義[12][13]等更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