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的历史。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张行使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捍卫国家的独立、主权和尊严;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谋求同世界各国建立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推动建立新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1][2]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政府不承认一切外国与中华民国政府或清朝政府签订的条约。要重新建立与外国的外交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的教科书称之为“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但因某些原因,英国占领的香港、葡萄牙占领的澳门、苏联占领的旅顺军港并没有被立刻收回。[3]
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实行“一边倒”策略,加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阵营,在冷战中对抗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阵营。1960年中苏关系破裂,中国走上了完全独立发展的道路,并积极与亚非拉等第三世界的国家建立友好关系。随着中法建交,中国同西欧国家的关系也取得了进展。
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中华民国政府而成为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此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陆续和中华民国断交,转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联系。截至2024年1月,全球有183个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而中华民国有12个邦交国[4][5]。1988年9月,中共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在北京会见斯里兰卡总理拉纳辛哈·普雷马达萨时指出:既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又要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在国际关系中最经得起考验的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2010年代,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的增长,中国开始在联合国以及其他多边组织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
习近平出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后,中国奉行强调斗争精神的“战狼外交”,外交政策转为强硬路线[6][7]。由于习近平对西方世界充满敌意[8],提出“東升西降”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9],以及习近平实行个人独裁统治,被认为是导致习氏外交出现的因素,中国官方承认这是“战狼外交”[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