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同名地名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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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区划史上,受“废府存县”“切块设市”等因素影响,曾经产生过许多县市同名的地名[1]。在实际生活和行政管理中,市县同名导致用地局限、管理不便、协调不顺、资源浪费、生活不便等问题[2]。因此,自1983年市领导县的行政区划体制的建立以来,许多地区通过“撤地设市”“撤县设区”等方法,解决了市县同名的地名问题[1]。截至2024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尚有19个县市同名地名,分布于8个省级行政区。其中19个为地级市与其下辖县同名,3个为自治州或地区下辖的县级市和县同名。
本列表列出所有现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和县两级行政区同名的地名,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曾经存在的市县同名地名,但不包括因撤县设市形成的市县同名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