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領海基線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華民國领海基线是由中華民國政府所划定的领海基线,用於劃定中華民國領海。《中华民国领海及邻接区法》第3条规定,“中华民国领海之基线及领海外界线,由行政院订定,并得分批公告之。”[1]目前依中華民國行政院于2009年公告修正的《中华民国第一批领海基线、领海及邻接区外界线》其领海基线范围包括台湾岛,澎湖群島、釣魚台群島、东沙群岛及中沙群岛等岛屿,而金门和马祖则「留白」处理,尚未被包涵在内。[2][3] 領海基線、領海及鄰接區外界線圖
中華民國领海基线是由中華民國政府所划定的领海基线,用於劃定中華民國領海。《中华民国领海及邻接区法》第3条规定,“中华民国领海之基线及领海外界线,由行政院订定,并得分批公告之。”[1]目前依中華民國行政院于2009年公告修正的《中华民国第一批领海基线、领海及邻接区外界线》其领海基线范围包括台湾岛,澎湖群島、釣魚台群島、东沙群岛及中沙群岛等岛屿,而金门和马祖则「留白」处理,尚未被包涵在内。[2][3] 領海基線、領海及鄰接區外界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