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县
中国历史上的县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秦朝时置县,历经多废置。汉朝属会稽郡。开皇九年(589年),隋灭南陈,州郡并废,丹徒县废入延陵县[1],为延陵镇。唐朝武德三年(620年),杜伏威以延陵县改置丹徒县,属润州;延陵县还治故县,属茅州。曾属丹阳郡[2][3]。
北宋时,润州升为镇江府,仍隶之[4]。元朝时,属镇江路。明清时,为镇江府附郭县。清朝时,下有五镇:丹徒、高资、谏壁、大港、新丰。晚清时,县北二里为英租界。终清一朝,考评冲,繁,疲,难[5]。辛亥革命时,江苏独立,废府,丹徒县直属江苏省。1928年,改名为镇江县。
1949年4月渡江战役开始后,解放军攻占镇江县后,设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镇江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新政府分设市镇,分别是镇江市、丹徒县。初随镇江专区属苏南行署区,后属江苏省。1958年,曾撤销丹徒县,并入镇江市。1962年恢复。1970年,属镇江地区。1983年,属镇江市。2002年,丹徒县改置丹徒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