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黨鞭 (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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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黨鞭(英語:Chief Whip),為英國國會中的一種政治职务,是英國下議院執政黨和在野黨的「黨紀執行者」,其任务是管理國會中黨團記錄,以求确保同黨籍的國會議員按照其黨领袖的意愿投票。在英国政治中,下議院的執政黨首席黨鞭也会兼任財政部國會秘書,以便出席内阁会议。政府首席黨鞭在唐宁街12号有官邸,但其现在会于唐宁街9号办公。[1]
首席黨鞭可以对本党党员行使重大权力,甚至包括内阁成员,首席黨鞭的话往往被视为是首相的意见。玛格丽特·撒切尔的首席黨鞭以“内阁强制实施者”而闻名。
首席黨鞭的角色在外界看来非常神秘,因为其工作是监督和鞭策本党党员、执行党纪,而且党鞭从不在电视或者广播中亮相。但在2012年政府首席黨鞭安德鲁·米切尔身陷丑闻时,他不得不公开露面为自己辩护。下議院的党鞭们也不會在下院发言。
首席黨鞭由副首席黨鞭、普通党鞭和助理党鞭等协助工作。党鞭这份工作本身没有薪水,他们通过兼任财政部或宫内大臣的下属职务而获得薪水。他们的兼职一般是礼仪性任务,不影响他们的本职工作。副首席黨鞭兼任宫廷财务官(英语:Treasurer of the Household)、排名最靠前的两名党鞭兼任宫廷主计长(英语:Comptroller of the Household)和副主计长(英语:Vice-Chamberlain of the Household)、其他党鞭兼任财政部专员(英语:Lord High Treasurer)、助理党鞭和所有反对党党鞭则不兼它职,也就是说,他们没有作为党鞭的薪水。当然反对党首席黨鞭除外,像反对党领袖一样,他或她除了一份议员的薪水以外,还通过兼任一个公职获得额外薪水,一般是枢密院的职务。
党鞭表面上独断专行,但实际上却是党的领导层和后座议员们之间的沟通者。如果后座议员对党的领导层的决策不满意,他们会在投票时反对领导层,迫使领导层做出妥协和让步。
党鞭制度正式引入英国是在19世纪80年代,第一位下議院國會首席黨鞭是爱尔兰议会党的查尔斯·斯图尔特·帕内尔,但在1846年威灵顿公爵就曾劝告过时任保守党领袖爱德华·史密斯-斯坦利组建“猎犬(whippers-in)队”来确保党内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