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為中華民國內政部的幕僚單位之一,主管人民團體輔導、合作事業等相關業務。
本文內容是關於2012年1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的行政院組織改造。 隨著實施進程的推進,部份資料可能尚未修正,詳見WikiProject:中華民國政府。 |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為中華民國內政部的幕僚單位之一,主管人民團體輔導、合作事業等相關業務。
本文內容是關於2012年1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的行政院組織改造。 隨著實施進程的推進,部份資料可能尚未修正,詳見WikiProject:中華民國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