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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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政策或闭港政策[1]、关闭港口政策[2]:5是自1949年6月起,中華民國國軍在渤海至南海海域對中國共產黨政權实行军事封锁的政策。1950年,扩大封锁区域,基本封锁了中国大陆全部海岸线,意图摧毁中国共产党控制下的中国大陆的经济[1]。1950年代后,逐步演变成中华民国方面在台湾海峡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事封锁和对往来民用船只的劫掠。此项政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尤其是对外贸易产生不利影响。而随着双方军事实力及国际政治环境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逐步突破军事封锁,恢复海运。
1979年9月12日,中華民國政府發佈公告中止《戡乱时期截断匪区海上交通办法》,有研究者将之视为法理上终止关闭政策[3]:99。允许中華民國海軍、中華民國空軍搜捕、击毁中华人民共和国籍船只的《投匪資匪之輪船公司及船隻緊急處置辦法》直到1992年1月方才廢除[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