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專營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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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彩專營合約,是澳門政府規範博彩活動的專營權合約,早期是體現法律規管博彩活動的核心[1]。澳門政府曾批給的博彩專營,包括娛樂場博彩、相互博彩、體育博彩、互動博彩和中國傳統彩票。[2]
其源自1864年,澳葡政府對賭博活動進行立例規管,博彩專營由承批者與政府簽訂合約。承批者需要按合約在指定地點進行博彩活動,依法納稅,及保障博彩業經營者和賭客的權益[3]。設立博彩專營合約的原意是取締治安,防止民間聚賭及私營賭檔林立的混亂局面[4],後續發展為以規範博彩活動及監管博彩業發展的積極輔導為主。娛樂場博彩專營合約的出現與終結,都對澳門經濟及博彩業進步起了關鍵作用,至今法律已趨完善,而澳門政府仍是批給相互博彩、體育博彩和彩票以專營模式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