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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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婚刑(法語:mariage républicain,也称共和国的婚礼)是法国大革命恐怖统治期间在南特的一种处决方式,将一男一女剥光衣服捆绑着,然后将他们淹死(英语:Execution by drowning)。据闻当地的雅各宾派代表让-巴蒂斯特·卡里耶在1793年11月至1794年1月在南特市下令实施南特溺水处决(英语:Drownings at Nantes)时产生这一行动[1]。大多数的记录指出死刑犯在卢瓦尔河被淹死。尽管有一些来源描述另一种替换的行刑方式,先将两名捆绑的男女用剑刺穿身体[2],而不是在这之后才溺水身亡[3]。
关于这种实施合婚刑的最早记载可以追溯到1794年,当卡里耶因为他的罪行受到审判时,他们很快被同时期的反革命作家如路易-马里·普吕多姆(英语:Louis-Marie Prudhomme)和路易·德·博纳尔德引用[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