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台聯頒音樂大獎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四台聯頒音樂大獎是由香港四間電子傳媒機構商業電台、香港電台、新城電台及無綫電視於1995年至2009年間聯合頒發的本地流行音樂獎項,大會統計四台音樂流行榜及頒獎禮成績決出四大獎項(歌曲大獎、大碟大獎、傳媒大獎、卓越表現大獎)得主,依次於各台舉行的音樂頒獎禮上揭曉其中一個獎項。
2010年,鑑於四大唱片與無線的版稅風波,旗下歌手無緣參與勁歌金曲頒獎典禮,令四台聯頒音樂大獎有名無實。「2010四台聯頒音樂大獎」籌委會經磋商後,決定通過籌委會召集人香港電台馮偉棠的動議,四台聯頒音樂大獎停辦一年[1],但至今仍未復辦。2012年8月,無綫曾向商台、新城和港台提出取消各自頒獎禮,以四台聯合舉辦的一個樂壇頒獎禮取代,但最終並未成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