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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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财政是一个通常被用于描述中国大陆地方政府以土地开发获得财政收入的概念,而“土地财政”一词的出处无从考证,亦无严格定义[1]。学术界认为土地财政是指地方政府依靠“经营土地”所获得的财政收入,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与土地有关的政府的非税收入,如土地租金、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二是与土地有关的税收,如耕地占用税、房地产和建筑业等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截至2020年,土地出让金是政府经营土地所获得的财政收入的绝对主要部分[2][3]。政府获得的收入则称为土地出让净收益。
地方政府公共预算与土地出让金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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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数据来自于1999-2013年《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