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和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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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向來對暴力和非暴力持不同態度。雖基督教教義主張宣揚和平、愛與同情,但部分教義亦被用來合理化使用暴力。[1][2][3]和平、同情及對他人的仁慈和寬恕是基督教教義的核心要素;然而,歷史上許多針對异教徒、教會異端、宗教罪人和外敵的暴力行為,部份人士亦曾引用旧约、新约和基督教神学的某些特定段落來加以合理化。[4]歷來(英语:Christianity in the modern era)基督教內有四種對待暴力和戰爭的觀點及相應作為:不抗拒(英语:Nonresistance)、基督教和平主義(英语:Christian pacifism)、正義戰爭和預防戰爭(英语:preventive war)(宗教战争,如十字軍東征)。[5]羅馬帝國早期教會採取非暴力立場,視效法耶穌自我犧牲的生活方式優於戰爭。[6]「正義戰爭(英語:Just War)」源於非基督教的羅馬希臘思想家如西塞羅和柏拉圖著作,[7][8]後被基督教如聖奧古斯丁等思想家吸收,認為有限度使用戰爭是可接受的信念。[9][10][11]雖「正義戰爭」觀念早期廣為接受,但戰爭仍被視為不美德,人們普遍關心戰鬥中殺敵者的靈魂救贖,不論其出戰理由為何。[12]「聖戰」理念,即戰鬥本身可視為一種贖罪及精神上值得嘉許的行為,直至11世紀才出現。[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