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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子杰訴律政司司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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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子杰訴律政司司長》(英語:Sham Tsz Kit v Secretary for Justice),坊間俗稱《岑子杰案》[1],是一宗由香港終審法院審理的案件,案情涉及香港同性伴侶是否有憲法保障的結婚權、是否有建立民事伴侶關係的權利以及是否承認於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等議題。該案於2023年9月5日由作出終審判決,並於2023年10月27日頒布最終命令。香港終審法院裁定上訴人岑子杰部份勝訴。終審法院亦以多數票作出聲明,宣告政府違反了香港人權法案第14條下的積極義務,即建立同性關係的法律認可的替代框架(如註冊民事伴侶關係或民事結合),並為此類認可提供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以確保有效履行上述義務。上述聲明於最終命令頒布後的兩年後生效,訴訟雙方可申請延遲生效日期,但需有令人信服的理由支持。
事实速览 岑子杰訴律政司司長, 法院 ...
岑子杰訴律政司司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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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 香港終審法院 |
案件全名 | 岑子杰訴律政司司長(中譯) Sham Tsz Kit v Secretary for Justice |
辩论日期 | 2023年6月28至29日 |
判决下达日期 | 2023年9月5日(主體判案書) 2023年10月27日(最終命令) |
案件编号 | FACV 14/2022 |
判决 | 終審法院以三比二裁定上訴人岑子杰在同性伴侶的問題勝訴;並一致裁定上訴人在同性婚姻和承認外國同性婚姻的問題敗訴。 終審法院以多數票作出聲明,宣告香港政府違反了香港人權法案第14條下的積極義務,即建立同性關係的法律認可的替代框架(如註冊民事伴侶關係或民事結合),並為此類認可提供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以確保有效履行上述義務。 上述聲明將於最終命令頒佈後的兩年後生效。訴訟雙方均有權向法庭申請延遲生效日期,但需有令人信服的理由支持。 |
案件历史 | |
过往行动 | HCAL 2682/2018(2020年9月18日,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HKCA 1247/2022(2022年8月24日,高等法院上訴法庭) |
法庭成员 | |
法官 |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常任法官霍兆剛、常任法官林文瀚、非常任法官祈顯義(英语:Patrick Keane) |
案件观点 | |
多数意见 | 常任法官李義、常任法官霍兆剛、非常任法官祈顯義(英语:Patrick Keane) |
不同意 | 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林文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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