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姆分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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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盧姆分類學(英語:Bloom's taxonomy)是美國教育心理學家本杰明·布鲁姆於1956年在芝加哥大學所提出的分類法,把教育者的教學目標分類,以便更有效的達成各個目標。根據布盧姆的理論析,知識可以分成以下三個範疇[1]:
- 態度範疇(英語:Affective Domain)
- 技巧範疇(英語:Psychomotor Domain)及
- 認知範疇(英語:Cognitive Domain)
每一範疇對應於學習的不同層次,而較高層次對應學科內較複雜的內容,亦距離對該學科的通達(Mastery,臺灣譯作「精熟」)的距離亦較接近。布盧姆分類學的最終目標,是要鼓勵教學者對教學的三個範疇都要有所聚焦,以達至整全(holistic)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