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處分(英語:compulsory measure)是刑事訴訟中一種用公权力限制人民基本權利從而達成犯罪偵查的強制手段,常見的種類包括拘留、逮捕、搜索、扣押、羈押等,根據強制處分所限制的權利不同,其所對應的司法審查也有所不同。基於時效性考量,拘提、逮捕等處分通常直接由警察機關或檢察官進行,搜索、扣押通常需要法院事前或事後批准,或至少應由檢察官核發相關命令,涉及人身自由之重大限制的羈押則通常不得由偵查機關擅自發動,而需經由法院加以審查並裁定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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