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邦聯憲法 (1815年)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德意志邦聯憲法或德意志邦聯法(德語:Deutsche Bundesakte)是在維也納會議法案通過的前一天頒布的憲法,該法案確立了由39個州組成的德意志邦聯,該邦聯前身是奧地利皇帝的統治下、由360個邦國組成的神聖羅馬帝國。該法案於1815年6月8日生效。 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請協助改善本條目或在討論頁針對議題發表看法。 此條目可参照德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来扩充。 (2022年11月16日) 此條目可参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来扩充。 (2022年11月16日) 此條目已列出參考文獻,但因為沒有文內引註而使來源仍然不明。 (2021年5月7日) 德意志邦聯憲法內容
德意志邦聯憲法或德意志邦聯法(德語:Deutsche Bundesakte)是在維也納會議法案通過的前一天頒布的憲法,該法案確立了由39個州組成的德意志邦聯,該邦聯前身是奧地利皇帝的統治下、由360個邦國組成的神聖羅馬帝國。該法案於1815年6月8日生效。 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請協助改善本條目或在討論頁針對議題發表看法。 此條目可参照德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来扩充。 (2022年11月16日) 此條目可参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来扩充。 (2022年11月16日) 此條目已列出參考文獻,但因為沒有文內引註而使來源仍然不明。 (2021年5月7日) 德意志邦聯憲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