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午科场案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戊午科場案為清朝咸豐八年發生的一場科舉舞弊案,因當年是戊午年而得名。考生羅鴻禩賄賂主考官柏葰的家人,企圖藉此考中舉人,最後事情被揭發,柏葰按律處斬。這次科場舞弊案與順治十四年的丁酉科場案和康熙五十年的辛卯科場案並列清朝三大科場舞弊案[1][2]。
戊午科場案為清朝咸豐八年發生的一場科舉舞弊案,因當年是戊午年而得名。考生羅鴻禩賄賂主考官柏葰的家人,企圖藉此考中舉人,最後事情被揭發,柏葰按律處斬。這次科場舞弊案與順治十四年的丁酉科場案和康熙五十年的辛卯科場案並列清朝三大科場舞弊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