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1][2](英語:mischief)或惡意損害(malicious mischief)是普通法適用地區刑事罪行的名稱,在不同司法管轄區有不同的定義。通常,該罪行乃不涉及侵佔(conversion)的侵犯財產權的罪行。雖然此類不法行為通常會涉及通常所說的破壞(vandalism)行為,但破壞與損害之間可能存在法律差異。mischief這個詞語源上來自古法語meschief("misfortune"),可繼續追溯至meschever("to end badly")。該罪行常被誤譯作「惡作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