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战争战俘遣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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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战争战俘遣返问题是指朝鲜战争后期,交战双方在战俘遣返的原则上陷入尖锐分歧,成為停战的最大障碍。1951年12月,朝鲜停战谈判进入战俘议程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派遣的中国人民志愿军提出停战后双方战俘应“全部遣返”,主导联合国军的美利坚合众国则坚持“自愿遣返”(后修改为“不强制遣返”)。双方为战俘遣返的原则进行了一系列激烈的外交和军事斗争。1953年3月,双方开始交换重伤病战俘并寻求最终停战。1953年4月,由于苏联和朝鲜急于结束战争,中国和朝鲜在谈判中事实上接受了美国提出的“不强制遣返”,美国也在遣返问题上做出了让步,双方于1953年6月8日达成了包括战俘遣返协议在内的《朝鲜停战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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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战争战俘遣返问题 | |
諺文 | 한국 전쟁 포로 교환 문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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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 | 韓國戰爭俘虜交換問題 |
文观部式 | Hanguk Jeonjaeng Poro Gyohwan Munje |
马-赖式 | Han'guk Chŏnjaeng P’oro Kyohwan Munje |
至1953年9月,朝中方面向联合国军交还重伤病战俘684人、直接遣返的战俘12,773人(其中大韓民國國軍戰俘(英语:Korean War POWs detained in North Korea)7,862人、美英法等国战俘4,911人);联合国军向朝中方面交还重伤病战俘6,670人(其中中国人民志愿军战俘1,030人、朝鲜人民军战俘5,640人)、直接遣返的战俘75,823人(其中朝鲜人民军战俘70,183人、中国人民志愿军战俘5,640人)。根据协议,余下的不直接遣返的22,604名朝中战俘(其中中国人民志愿军战俘14,704人、朝鲜人民军战俘7,900人)与359名联合国军及韓國軍战俘(韩国国军战俘335人、美军战俘23人、英军战俘1人)被转交给为战俘遣返而专门成立的中立国遣返委员会(英语:Neutral Nations Repatriation Commission)看管[1],在停战双方派出代表对战俘进行解释后,将由战俘自己选择去向。1953年12月解释进程终止,1954年1月时所有不直接遣返的战俘的命运都已确定,除去在战俘营内死亡的朝中战俘,其他战俘当时的去向分别为:中国志愿军战俘14,235人前往台湾,440人返回中国大陆,12人前往印度;朝鲜人民军战俘7,604人南赴韩国,188人北返朝鲜,74人前往印度;美军战俘21人前往中国大陸,2人返回美国;韓軍战俘325人北赴朝鲜,8人南返韩国,2人前往印度[1]。
大批朝中战俘在解释终止后没有选择遣返,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称其很难估计由于害怕听说要产生的后果而未行使其遣返权利的战俘数目[2][3],《人民日報》報導中称這主要是由于這些戰俘在戰俘營內被長期灌輸恐懼的結果,并怀疑全体朝中战俘都不是自由的个人[4]。朝鲜、中华人民共和国、苏联等国政府强烈谴责联合国军以战俘营内的恐怖统治阻挠朝中战俘自由表达遣返的意愿[5]。现有研究称这是美国、韩国和中華民國反共宣传的一次胜利[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