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特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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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特条约 (英语:Treaty of Ghent;荷兰语:Vrede van Gent;8 Stat. 218)是在1814年12月24日位于根特(今属于比利时,当时是尼德兰联合王国的一部分)签署要求终止美國与英国之间战爭的一条和平条约。此条约使英美關係大体回到了战前状态,双方都没有领土损失。[1]此条约在1814年12月30日由英國攝政王及後来的英王乔治四世批准。因为当时通信条件的不便,这个和平条约的消息花了几周才傳抵美國。1815年1月8日的新奥尔良战争是在它签署之后打的,安德鲁·杰克逊率领的美军战胜了英军,但此时和平条约还没有生效。2月16日,美国参议院完成了和平条约的批准程序;2月17日,美国麦迪逊总统签署了和平条约,使之于次日生效。